该村隶属于云南省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西萨村民委员会,属于山区,位于宁洱镇北边。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距离西萨村民委员会4公里,距离镇政府23公里。国土面积1.52平方公里,海拔980米,年平均气温22℃,年降水量1,483毫米。该村辖1个村民小组,从事第一产业人数78人。农民收入以
种植业、养殖业为主。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有耕地总面积495.00亩(其中:田60.00亩,地435.00亩),人均耕地3.67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作物;拥有林地886.9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60.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44亩,主要种植茶叶等经济林果;其它面积893.10亩。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有农户32户,共有乡村人口135人,其中男性75人,女性60人。其中农业人口135人,劳动力85人。该村以
汉族为主,是汉族、
哈尼族、
彝族等的混居地,其中哈尼族21人,彝族21人,其他民族14人。
到2009年底,全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人,占人口总数的1.49%;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15人,参合率85%。享受低保3人。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
宁洱镇卫生院,距离西萨村民委员卫生所4公里,距离宁洱镇卫生院23公里。
截止2009年底,该村有32户通自来水;有32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23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72%;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6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6户,分别占总数的50%和50%。
该村到宁洱镇政府道路为沙石路面,进村道路为土路面,村内主干道均未硬化的路面。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距离最近的车站24.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24.00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辆、农用车2辆拖拉机4辆,摩托车22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28户,装有
太阳能农户7户,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28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60.00亩,有效灌溉率为12%。
该村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代管,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会议方式公开,公开项目有财务收支情况等。到2009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32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310.00亩。
2009年,该村农村经济总收入43.05万元,其中:
种植业收入24.07万元,占总收入的56%;畜牧业收入5.26万元,占总收入的12%(其中出栏
肉猪241头);
渔业收入0.35万元,占总收入的0.8%;林业收入1.36万元,占总收入的3.2%;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收入3.62万元,占总收入的8.4%;工资性收入1.15万元,占总收入的2.67%。农民人均纯收入1371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15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7人(占劳动力8.20%),在省内务工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