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久
曾任永州市委副书记
唐长久,男,汉族永州市冷水滩区人,1954年11月出生,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永州市委原副书记。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2012年8月2日讯,衡阳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8月2日透露,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近日被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工作经历
他在湘潭大学零陵分校毕业后曾任零陵县委党校教师、教研室副主任。1983年12月后任零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冷水滩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5年1月任冷水滩市委常委、宣传部长。1989年12月任冷水滩市委副书记。1992年2月任零陵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4月任江永县委书记。1997年8月任永州市委常委、江永县委书记。2000年10月任永州市委常委。2001年7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2年10月任永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兼任市直机关工委第一书记。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永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永州市委副书记。
中共湖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永州市第一、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永州市第一、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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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久被立案调查详情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对涉嫌严重违纪的永州市市委副书记唐长久进行立案调查。
在湖南永州市委副书记任上近4年的唐长久,近日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湖南省纪委案监室今天在三湘风纪网上发布的一份简讯中称,唐“涉嫌严重违纪”,但没有透露更详细信息。
有关唐长久被立案调查的消息,是在今天下午15点49分才挂上湖南省纪委所属的三湘风纪网,全文两百来字,实际内容只有一句话:“近日,湖南省纪委对涉嫌严重违纪的永州市市委副书记唐长久进行立案调查”,大部分内容是唐长久的简历。
唐长久是永州人,1982年起在永州市零陵区担任宣传部长,此后任职从未离开过永州,直到2006年10月起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
而近期有关唐长久的公开报道,是在5天前,中纪委宣教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闫群力受永州市之邀,为永州官员作《廉政准则》辅导报告,包括唐长久在内的永州市在家官员悉数出席。
此前几天,有关唐长久的报道,也频频出现在永州市市级媒体。
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公开审理
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日在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唐长久,男,1954年出生,案发前系中共永州市委副书记。2010年5月,唐长久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8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侦办此案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土、规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为永州市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4.35万元。
另据检察机关指控:唐长久在担任江永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人事调整、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受审庭上抽烟“泰然自若”
湖南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受审庭上抽烟“泰然自若”
2011年06月02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在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唐长久,男,1954年生,案发前系中共永州市委副书记,副厅级干部。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由湖南省纪委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省检察院交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2010年8月12日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8月26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永州市市委副书记、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管日常工作)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土、规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广场一号项目用地的有关事项,为永州市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4.35万元。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同时指控:唐长久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江永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开发、人事调整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13.9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在被法警押解上法庭时,唐长久还不忘向听庭的亲友和听众挥手。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唐长久竟然从裤袋子里掏出烟和打火机抽起烟来,被法警制止后,他又不停地回头向听众点头致意。在质证时,他对起诉事实均予否认,甚至连是否有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这个机构和他是否担任副组长之事实都予以否认。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2012年8月2日讯,衡阳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8月2日透露,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近日被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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