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升(1988年12月-2012年11月22日),男,
江苏省徐州市人,
江苏警官学院2010届毕业生,生前系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区分局子房派出所民警。
自2010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黄升直接参与破获各类
刑事案件100余起,参与抓获各类违法
犯罪嫌疑人80余人,先后打掉涉恶团伙两个。参加工作转正后第一年被徐州市局评为“人民满意警察”。在2011年“清网行动”中,黄升直接抓获在逃人员4人,子房派出所清网率高达100%。黄升也因此被徐州市局记个人
三等功,成为分局当时最年轻的“三等功臣”。2012年11月22日,年仅24岁的黄升在外出办案途中,遭遇多名歹徒持械袭击,为掩护同事,黄升背部被刺中两刀,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英勇牺牲。11月27日上午10点,其
追悼会在
徐州市殡仪馆举行。11月29日,徐州市总工会追授黄升徐州市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3年5月,黄升被追授“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6年5月,被追认为
革命烈士。此外,黄升荣获
江苏省好人、徐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被追认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
2010年8月,黄升正式从
江苏警官学院毕业,加入警察队伍,成为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子房派出所的民警。黄升业务能力出众、形象亲和,两年时间内成长为所内的刑侦骨干。
2012年,黄升在
徐州市清网行动表彰大会上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2011年度“人民满意警察”,成为云龙分局最年轻的被市局授予三等功的民警。同年11月22日,黄升与同事在外出办案途中,遭遇多名歹徒持械袭击,为掩护同事,黄升背部被刺中两刀,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英勇牺牲。11月29日,徐州市总工会决定,追授黄升同志徐州市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1年5月,子房派出所侦办一起恶性聚众斗殴案,十几名
犯罪嫌疑人手持棍棒、砖头,将一名受害人打成重伤。现场监控录像一片模糊,调查走访也没有任何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困境。黄升利用休息间隙,反复梳理现场视频监控,最终,从模糊的视频中确定出一名嫌疑人,进一步调取活动轨迹,发现其使用手机打过电话。这个重大发现让该案最终成功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一举铲除该涉恶团伙。
2012年4月,子房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恶性强奸案,受害女子被强奸,上身也被犯罪嫌疑人用开水严重烫伤。黄升主动请缨,要求主办该案。经过连续一周的侦查摸排和海量视频研判,最终锁定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和落脚地。黄升带着另一名年轻民警对嫌疑人落脚点实施全天候蹲守,一直等到第六天,犯罪嫌疑人王某才出现,黄升立即扑过去将其摁到在地。经连日审查,黄升深挖出王某8起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
2012年10月21日下午,有群众报警称在贵邦俊园西门有纠纷。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纠纷当事人彭某在2010年9月初雇佣数十名
民工做工,后以工程质量不好、消极怠工等理由拖欠民工的工资。民工多次讨要工资,但彭某仍拒不发还工资。黄升反复给彭某宣传法律知识,讲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劝说民工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在黄升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彭某了归还民工拖欠了两年的工资。10月23日上午,民工代表特意给子房派出所送来写着“人民公仆为人民,办实事不惜余力”的锦旗。
2012年11月22日8时,子房所接
徐工集团融资租赁公司报警称,男子段某向其公司租赁了两部重型
起重机,两部重型起重机总价值约1600万元。之后,段某刚将两台起重机上的GPS设备拆除并抵押给一名山东滨州
刘姓男子,两台起重机抵押在刘某处,但段某下落不明。徐工集团融资租赁公司以段某涉嫌诈骗为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接警后,黄升和同事吴坤带着两名协警,前往
山东省邹平县,向涉案人刘某了解情况。黄升等人刚表明来意,刘某及其家人便对他们谩骂殴打,黄升右臂,吴坤腰部、右肩部被木棍打伤,直至当地警方赶到,刘某等人的暴行才被制止。在黄升等人驾车返回
徐州市时,被3辆黑色
越野车尾随、跟踪,越野车多次围堵、冲撞警车,警车在冲突中受损严重,中途
熄火,无法启动。刘某等十多名
犯罪嫌疑人自3辆越野车内下车,手持铁棍、匕首,围着警车打砸,将
挡风玻璃、警灯全部砸碎,并持械对被困在车内的民警进行殴打、砍杀。黄升想拉开车门下车与歹徒搏斗,但警车被毁严重变形,车门一时无法打开。一名犯罪嫌疑人手持
匕首,向车内民警猛刺。因车内空间狭小无法有效闪躲,黄升用身体护住身边的同事时背部被刺中两刀,当场口吐鲜血。看到犯罪嫌疑人逃走,黄升打开车门,向前追去,但因伤势过重,倒在地上。黄升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但终因被刺伤动脉失血过多,英勇牺牲。
案发后,
山东省、市、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历时23小时,案件告破,15名涉案
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被抓获归案。2014年4月4日,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徐州市民警黄升遇袭身亡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颜某和刘某以
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其他4名被告,以
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11月27日,黄升
追悼会在徐州举行,社会各界群众赶来为英雄送行。此外,黄升的牺牲引起网络关注,网友在网上为其建立了纪念馆,网友纷纷点亮了
蜡烛,为黄升默哀、送行。
黄升像一颗猝然而逝的流星,生命虽然短暂,却足以在天空中留下璀璨的轨迹。(
江苏省警方 评)
黄升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他舍己救人,不怕牺牲,敢于担当的英雄壮举,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公安民警崇高的精神品质、强烈的社会责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成为
徐州市广大职工的杰出典范和学习楷模。(
中国新闻网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