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镇位于
汾阳市西南部,隶属于
吕梁市汾阳市。东邻
三泉镇,东南、南与
孝义市沿家坡村、东小景村相连,西与
中阳县枝柯镇毗邻,北部与杨家庄镇接壤,东北与三泉镇相接。石庄镇总面积87.02平方千米,距离汾阳市区22.5千米。1949年,石庄镇境域属阳县第三区;1995年5月,由石庄乡改为石庄镇。截至2020年,石庄镇下辖18个行政村,人口4505人,耕地2.4万亩。石庄镇是汾阳市人口较少、交通环境较为恶劣的乡镇。2018年,石庄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石庄镇人民政府驻石庄村。
2008年以前,石庄镇的镇域经济结构是典型的以煤为主业的矿区经济,群众靠山吃山的习惯根深蒂固。虽然依托单一煤炭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全镇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普遍有所提高。但是虚假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经济发展的同时破坏了全镇的生态环境,广大农民的生存环境。由于多年开采,自然条件恶化,土地破坏程度增加,全镇水资源受损严重,采空踏陷区范围扩大,全镇较多村庄涉及房屋裂缝问题,栽树成活率较低。地质灾害逐年显现,交通滞后,有多个村庄未能实现村村通。特定的地理位置、持续干旱、交通条件差成为制约全镇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2008年末,按照长远规划,为推动全镇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石庄镇党委、政府提出要把工作重心转到恢复农业,重振林业、强化牧业上来谋求发展,转变观念,彻底改变一业为主的局面,坚持转型发展、科学发展,从而推动全镇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
2011年全镇实现
农村经济总收入450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96元,彻底消除“08年石庄事件”的影响,石庄镇在
吕梁市、在
汾阳市的形象和声誉明显提升。全镇呈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石庄镇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土地复耕治理达2400亩,土地耕种率达到95%;栽植
核桃树16万株(嫁接苗75000株);新增肉鸡养殖 7棚,达到25棚的规模,肉鸡年出栏82万只;新增
肉猪养殖户2户、养羊户3户;肉鸡存栏13.8万只,牛存栏280 头,羊存栏3400 只,猪存栏420 头;养殖专业合作社达到11家,社员达到300余户。
2021年6月23日,
汾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石庄镇人口数为45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