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字驹父,
南昌市(今属
江西省)人。与兄朋,弟炎、羽并称“四洪”。
赵煦绍圣元年(一○九四)
进士。
宋徽宗崇宁三年(一一○四)入党籍,贬闽南。五年,复
宣德郎。钦宗
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官
谏议大夫(清《
江西通志》卷一三四)。
李治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坐事长流沙门岛(《玉照杂志》卷四),卒于贬所。有《
老圃集》一卷及《豫章职方乘》、《后乘》等(《
直斋书录解题》卷八、卷二○),已佚。清四库馆臣据《
永乐大典》辑为《老圃集》二卷,
光绪二年朱氏惜分阴斋校刊本辑有补遗。
兄
洪朋(1065-1110年),字龟父,着《洪龟父文集》、《清非集》;
弟
洪炎(1067-1133年),字玉父,1094年
进士,累官
谷城县县令、郢州守、著作郎、秘书少监、
中书舍人,晚年以徽阁待制提举台州崇道观,着《西渡集》、《尘外记》、《侍儿小名录》等,汇编黄庭坚《豫章先生集》;
弟
洪羽(1068-约1105年),字鸿父,1097年举进士,一门四进士;
1091年,任黄州
推官。同年6月初8,黄庭坚母即洪刍外婆逝于京。刍任职至少到1093年8月。
1116年(
政和六年)起5年时间,担任‘太平江州祠官’(祠吏),作〈奉安玉册记〉云:
此后,作《香谱》5卷,今存2卷。为今存
北宋最早、也是保存比较完整的香药谱录类著作,其中对于历代用香史料、用香方法、以及各种合香配方,
郑玄汉宫香、南方小宗香、真婴香、
戚夫人迎驾香、唐员半千香、沉水香、蜀主熏御衣香法、江南李主帐中香,所记甚该博,均广而收罗之;并首创用香事项之分类模式为:香之品、香之异、香之事、香之法等四大类别,为其后各家香谱所依。并记录其创造的“洪驹父荔支香、洪驹父百步香”。
1118年(
重和元年),53岁,撰《豫章职方乘》3卷,后作续篇《后乘》12卷;陆续着《楚汉逸书》叙述楚汉人物与掌故,82卷,今佚。
1121年(宣和三年),任信州通判军等职事官,作《信州岩洞记》、
铅山县《石井记》。在此前后时间,作《
老圃集》等。
1123年(宣和五年),在
贵溪市之祈真岩,游昭真馆题名石刻:“宣和五年四月四日来访昭真之馆峭壁四立…低回留之…山豫章洪刍记”。
1127年(
建炎元年),3月,
金朝包围京城。终日饮酒。后被金人以屠城为胁迫,参与‘张邦昌篡立’事件、‘监守自犯奸’,让景王府宫人曹三马陪酒等罪,6月
赵构命马伸弹劾他,被降为散朝大夫。
1128年(
李治建炎二年),63岁,八月流放沙门岛(今山东蓬莱海中孤岛)、‘永不放还’。作诗“烟波不隔还乡梦,风月犹随过海身”。不久死于沙门岛。1132年正月,弟
洪炎作诗献表弟徐俯川纪念之。
有二子,其一为洪,任朝郎知
永州市;孙洪光谦,任文林郎静江府观察支使;曾孙女之一名叫洪觉顺(1160-12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