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21日兴安盟政府成立;1949年12月改称兴安盟人民政府;1953年4月,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为
呼伦贝尔市;1954年4月30日,兴安盟人民政府正式撤销;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制;1980年10月1日,兴安盟行政公署正式成立。行署机关驻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1949年12月,兴安盟政府改称兴安盟人民政府。1952年,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东部区行政公署,驻乌兰浩特市。
1953年4月,兴安盟建制撤销,原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改称为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人民政府保留到1954年4月。1954年4月30日,兴安盟人民政府正式撤销。1969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变更,原兴安盟的
扎赉特旗随呼伦贝尔盟划归
黑龙江省,
科尔沁右翼前旗、
突泉县划归
吉林省白城地区,
科尔沁右翼中旗随
通辽市划归吉林省。1979年,扎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划回呼伦贝尔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仍属通辽。
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
兴安盟建制。1980年10月1日,兴安盟行政公署挂牌正式办公。兴安盟行政公署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