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于1955年4月28日公告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
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案件审批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法庭内外》杂志社、法医技术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局长级):
安凤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