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清阿(?-1851年),满洲正黄旗,
孝庄文皇后,清朝政治人物,曾任
刑部尚书,谥慎。
爱新觉罗·颙琰十年开始在都察院任职,历任笔帖式、刑部
主事、
员外郎、郎中等职。
爱新觉罗·旻宁三年,任直隶
口北道,后历任
广东省布政使、刑部右侍郎、
山西省巡抚、科布多参赞大臣、广西按察使等职。道光十八年,任左副
都御史,道光十九年,任镶白旗蒙古副都统,道光二十年,任热河都统,后兼正红旗蒙古都统。道光二十二年,任正红旗汉军
都统,道光二十四年,任崇文门监督,道光二十八年,任
太子太保,任经筵讲官,道光三十年,署镶白旗蒙古都统。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一年,任
刑部员外郎。嘉庆二十二年,升任
刑部郎中。
爱新觉罗·旻宁三年,任直隶
口北道。道光七年,任广东布政使。道光十年,任刑部右侍郎、
山西省巡抚。道光十二年,任科布多参赞大臣。道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调任广西按察使。道光十五年二月初七(1835年3月5日),升任
广东省布政使。道光十八年,任左副
都御史。道光十九年,任镶白旗蒙古副都统。道光二十年,任热河都统,署热河都统,后兼正红旗蒙古都统。
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二年,任正红旗汉军
都统。道光二十四年,任崇文门监督。道光二十八年,任
太子太保,任经筵讲官。
爱新觉罗·旻宁三十年,署镶白旗蒙古都统。
咸丰元年,署镶红旗满洲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