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学从1931年起正规招收研究生,1956年迁校之际研究生规模已达200名以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是1984年全国首批试办的22所研究生院之一,也是当时中国西部唯一的研究生院。
西安交通大学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涵盖了哲学、
经济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
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2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博20硕)。拥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在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结果中,学校5个一级学科得分位次进入前5%或第一位。
办学条件
院系概况
西安交通大学素以大师名流荟萃、杰出人才辈出著称。回首百年,星斗满天;喜看今朝,英才云集。学校通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培养和大力引进教学科研骨干,建立了一支以院士、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杰出人才为中坚的优秀师资队伍,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安交通大学现有在职教职工5561人,专任教师2861人,教授、副教授1700余人(其中1000余人为博士生导师)。学校教师队伍中有两院院士25名(其中13名为双聘院士),国家教学名师6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5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及中青年专家16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234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13名,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35名。
学校所拥有的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专业或专项实验室、4个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9个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和25个博士后流动站在研究生创新教育进程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同时创建了10个研究生创新实验平台,开办了西部研究生精品课程大讲堂、暑期学校、创办“创源”论坛,实施了博士研究生访学、联合培养、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等计划,使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走上可持续快速发展之路,不断开创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培养新篇章。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在校学历教育研究生近1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000余人)和在校非学历教育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共计6000余人。近年来,
西安交通大学每年招收学历教育研究生近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800余人,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壮大,质量稳步提高。
人才培养
截止2014年6月底,学校累计授予博士学位7700余个,硕士学位51000余个,在研究生教育方面累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7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46篇,“全国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4名。
西安交通大学培养的研究生在祖国建设中发挥着骨干作用,用热血谱写了交大学子奉献社会的辉煌篇章。
主要职责
负责西安交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断改进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制订及招生宣传工作,学历教育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非学历教育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新生入学分班名册编排及新生在校管理数据库生成等工作;
负责研究生入学、注册、学籍管理等工作;研究生毕业图像采集、毕业数据审核、上报,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工作,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处理等审核上报工作,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的管理与签发工作;
负责研究生创新基金(包括奖助金)申请与动态管理、研究生"三助"岗位及经费管理、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及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生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跟踪工作;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课程库管理工作;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考核工作;研究生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非学历教育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成绩管理与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育部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实施、研究生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工作;
负责受理博士学位申请,实施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组织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完成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管理与签发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受理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相关事宜;接受并安排访问学者;组织学科点检查评估,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检查和评估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动态审核;负责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陕西省、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推荐与参评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
负责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信访接待,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机构设置
招生办公室
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专业学位与实践基地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综合事务办公室
挂靠单位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1999年10月9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经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
西安交通大学正式挂牌,中心设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
1、协助省学位委员会承担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主管部门安排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检测评估、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协助省学位委员会承担国务院学位办及我省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研究生教育评优、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3、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为政府机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库,为有关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5、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安排的有关任务。
6、开展与外省、市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7、编辑发行《陕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