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平,男,1954年11月9日出生,江西南昌人。艺术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文化部优秀专家,曾担任
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文化部艺术司司长、文化科技司司长。现任
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院长。
个人履历
1984年,毕业于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中文系并留校任教。
1988年,毕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获文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并在北京舞蹈学院任教。
1992年,任副教授,1995年任教授。
1996年,被评为文化部优秀专家并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
1996年4月,任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主持院务工作)。
1998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01年6月,调任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
2004年4月,任文化部艺术司司长。
2009年3月,任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
人物言论
1.“依靠人民”和“教育人民”,是我们文化建设对坚持“以人为本”核心立场 的全面理解。依靠人民,首先是必须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热情讴歌
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生动展示我国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造历史的辉煌业绩。其次,是必须牢固树立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
群众路线,为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者提供广阔舞台,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第三,是必须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通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一方面也要通过创新
商业模式以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2.“依靠人民”是我们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的前提;而在文化作用的发挥中,“教育人民”又成为主导的、关键的取向。比如我们的“引领时尚”,就包括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教育;比如我们的“服务社会”,就包括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比如我们的“推动发展”,就不能不包括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就“教育人民”这一作用的发挥来说,十八大《报告》既提到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
品格教育”,也提到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还提到了“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而言之,发挥文化“教育人民”的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就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社会主义公民。
3.文化建设要发挥“教育人民”的作用,就要深度贴近人民的精神生活。我们当下正经历的社会现代化过程,作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呈现为社会的世俗化过程。这个过程对“经典文化”或“神圣精神”的消解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在这个现象底层涌动的,是人们行为动机的物质化和终极价值的虚幻化。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十八大《报告》,为什么都特别申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其实质就是要求我们的文化建设要更好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这是文化建设“教育人民”的应有之义。
4.文化建设“教育人民”作用的发挥,当务之急是人民精神家园的构建。构建精神家园,既要忠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要积极倡导和发展
中原地区先进文化,如《决定》所说:“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我们当然注意到,在出现消解“经典文化”或“神圣精神”现象的社会转型期,的确存在着精神生活无所
皈依、无所适从、无所“畏惧”者,他们把“神马都是浮云”视为精神漂泊的指南,把“元芳,你怎么看”视为精神漂泊的求解,把“你妈喊你回家吃饭”视为精神漂泊的自嘲……无疑,构建精神家园就要结束精神的漂泊,就要通过梳理精神的取向、宽松精神的生态去凝聚精神的内核。
5.作为凝聚精神的内核,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包括12个概念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正如人们所理解的,三个“倡导”分别是在国家大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三个层面上来提出的,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民族精神传统的时代化、精神家园构建的大众化。文化建设发挥“教育人民”的作用,是一个时代的课题也是一个时代的使命;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适应时代要求、引领时代进步的精神家园构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民族众多、人口众多的最大发展中国家,需要这个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元价值共存、精神需求千姿百态的广阔社会,需要这个核心价值观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民日益增长的
物质文化需要同相对落后生产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的基本
国情,更需要这个核心价值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群众性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人民的精神生活有归宿感和自豪感,有向心力和创造力!
个人作品
主要著作有《中国古代舞蹈史纲》《中国古典舞与雅士文化》《中外舞蹈思想概论》《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舞蹈文化与审美》《舞蹈形态学》《高教舞蹈综论》《舞台演艺综论》等。
个人荣誉
1996年,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并被评为文化部优秀专家;
1998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学术兼职
参考资料
于 平.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