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宁郡的历史生命周期较短,从560年设置直至575年被废除,仅存在了15年时间。在这一时期,通宁郡作为南朝陈的行政单位,承担了一定的行政和地方治理职能。随着
南梁陈顼在
太建七年的行政区划调整,通宁郡被撤销,其原辖区域被重新划分为
沅陵郡。
通宁郡在其存在期间,辖有五个县,分别是陵县、盐泉县(梁朝时期的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覆盖现今的
永顺县和
古丈县地区)、迁陵县(现今的
保靖县地区)以及
大乡县(现今的
龙山县地区)。通宁郡的设置是
南陈对当时行政区划的调整的一部分,其成立和废除均体现了当时政权对地方行政管理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