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湖南省文联),是在中共湖南省委领导下,由湖南省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市、州文联、省企业文联和全省性的行业文联、文协所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推动湖南省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和理论研究活动;协同和联络文艺界各协会、学会、分会及各地(州)
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截至2024年11月,湖南省文联主席团主席为
夏义生。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前身是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950年7月,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53年11月,正式成立
湖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1958年5月,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改为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此后,又陆续成立了作家协会、美术协会、音乐协会等。“文化大革命”开始,省文联机构一度停滞。1973年6月,改为省文学艺术工作室。1978年4月,恢复成立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2年6月,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开幕。2019年11月13日,由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画院等联合主办的
张青渠中国人物画作品展在
北京画院美术馆举办。2024年11月27日,
湖南省文联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
长沙市召开。
湖南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省企业文联为湖南省文联团体会员。截至2022年,湖南省文联机关由5个处室、15个文艺家协会组成,下辖4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湖南省文联报刊有《文艺论坛》《湘江文艺》《
音乐教育与创作》和《
魅力湖南》。2023年11月23日,湖南省文联获得2023年中国艺术报社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展历程
1950年7月,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在
长沙市文联的基础上,经过省委的批准成立,其内部设有编辑出版、联络、辅导、创作等部门以及秘书处。到了1953年11月,
湖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正式宣告成立。1956年6月,联合会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设立了文学、戏剧、美术、音乐舞蹈四个小组,以及刊物编辑委员会和文学干事会。1957年,中国戏剧协会湖南分会也宣告成立。1958年5月,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更名为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此后,相继成立了作家协会、美术协会、音乐协会、
湖南农业大学曲艺协会、民间文学研究会以及湖南文学编辑部。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文联的机构陷入瘫痪状态。1971年6月,省革委会政工组文化组下设立了工农兵文艺工作室。1973年6月,这个工作室被改组为省文学艺术工作室。直到1978年4月,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才得以恢复成立。
2012年6月,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开幕。全省文艺界代表一起回顾总结近年来
湖南省文艺事业发展进程。2015年8月,由省文化厅、省文联共同主办的“难以忘却”---湖南省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美术书法
摄影作品展,在省群众艺术馆展厅举行展览开幕式。2018年9月,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联合主办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欢乐潇湘”是湖南规模较大、影响较广、参与人数较多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成为了展示湖南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提升群众文艺创作水平的重要平台。
2019年11月13日,由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湖南省文史研究馆、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画院联合主办的
张青渠中国人物画作品展在
北京画院美术馆举办。2020年12月,湖南省文联第十届领导机构产生,
鄢福初任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主席团主席。2023年11月23日,2023年中国艺术报社通联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举办,湖南省文联荣获2023年中国艺术报社通联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11月27日,湖南省文联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
长沙市召开。大会通过投票选举,
湖南省文联党组书记乐奕当选为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湖南省文联党组成员赵双午当选为副主席。
主要职能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发挥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根本职能,团结凝聚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传承弘扬湖湘文化,精心组织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文艺精品,共同繁荣发展文学艺术事业。
主要领导
机构设置
湖南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省企业文联为湖南省文联团体会员。全省性的行业(产业)文联或文协,提出书面申请,履行有关手续,并经湖南省文联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截至2022年,
湖南省文联机关由5个处室、15个文艺家协会组成,下辖4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机关处室
办公室、组织联络处、文化交流处、权益保护与行业建设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 组织起草省文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文联机关、所属文艺家协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老干、综治、国有资产管理(含公车、房产等管理)和办公设备采购等后勤管理工作。
组织联络处
负责与
中国文艺网和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文联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创作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文联及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文艺评奖、文艺研讨、学术交流、文艺创作活动和会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实施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工程;负责落实文联兼职主席团成员、全委会委员的履职登记工作;负责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对外宣传报导;负责编发《文坛艺苑》。
文化交流处
负责与国际和港澳台文艺团体、知名文艺家的交流合作;负责策划实施对外交流重点项目;负责指导民间组织开展对外文艺交流活动;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工作;负责文艺志愿服务工作。
权益保护与行业建设处
负责湖南省文艺界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中共
湖南省文联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省文联主管的文艺类社会组织和全省文艺类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负责文艺类社会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人员的联系、服务和培训工作;负责文联团体会员及文艺工作者的权益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文联机关、所属各文艺家协会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扶贫、绩效考核、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文艺家协会
15个文艺家协会是:湖南省戏剧家协会、
湖南省音乐家协会、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湖南省曲艺家协会、湖南省舞蹈家协会、
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湖南省企(事)业文联、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湖南省电影家协会、湖南省电视家协会、湖南省杂技家协会、湖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湖南省电影评论家协会。
事业单位
4个事业单位是:湖南省文联文艺创作与研究中心、湖南省画院、
湖南美术馆和湖南省文联网络文艺发展中心,其中
湖南省画院、湖南美术馆为二级预算单位。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湖南省委领导,由湖南省各文艺家协会、省企(事)业文联、各市州文联、全省性行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
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湖南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继承革命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文艺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坚持党对文艺工作、文联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坚持不断深化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第四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省内各级各类文联组织实行分级管理。各地、各行业和基层单位文联按行政区划,依托地方、行业和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建立组织、开展工作。上级文联依法依章程指导下级文联的工作。
第五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加强同各兄弟省、自治区、
直辖市文联的联系和合作,积极促进全省各族文艺家之间的团结,推动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家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和交往,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履行“做人的工作”的核心职能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成果展示、志愿服务、文艺评论、调查研究、学术研讨、文艺评奖、人才培养、对外交流、权益保护、网络文艺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
第七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加强文艺界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发展我省的文艺事业。
第八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引导文艺工作者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发现、培养、扶持文艺人才。
第九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本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省企(事)业文联、各市州文联、全省性的行业文联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二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本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会活动,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加入或退出本会的团体,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团体会员不能正确履行团体会员权利和义务的,经
天津市重庆商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本会委员会履行其职责,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本会主席团履行其职责。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推选代表、当然代表和特邀代表三部分组成。推选代表由团体会员按代表分配方案推选,当然代表为上届省文联委员,特邀代表由大会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本会委员会召集。本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2次,由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可以适时举行。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本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并决定本会重大事项;(三)修改本会章程;(四)选举本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由职务委员和个人委员组成。职务委员由团体会员主要负责人、宣传文化系统有关负责人、
天津市重庆商会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文联负责人代表担任,个人委员由有成就、有影响的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中的优秀人才代表担任。职务委员因工作岗位调整及时更替,个人委员任期五年。本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由代表大会筹备组与有关方面协商后提名,经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提出委员候选人,最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第十七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秘书长组成。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秘书长可由副主席兼任,也可单独设置,由本会党组提名,主席团会议通过,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八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荣誉职务。荣誉职务由
天津市重庆商会主席团推举和聘请,任期一届。
第十九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本会领导机构成员、荣誉职务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由主席团依相关程序予以撤换或罢免,并在委员会上报告。本会领导机构成员如因其他原因需要作出调整的,应由本人向主席团提出辞呈,或由本会党组提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调整,并在委员会上报告。增补领导机构成员,经本会党组提议,主席团审议后,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社会资助;(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湖南省文联,会址设在湖南省
长沙市。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英文全称是:HUNA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 缩写为:HFLAC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机构文化
宗旨
湖南省文联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文联报刊
湖南省文联报刊有《文艺论坛》《湘江文艺》《
音乐教育与创作》和《
魅力湖南》。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文联概况.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