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豪
晚清文人
林豪(1831年11月22日—1918年5月13日),字嘉卓,一字卓人,号次,金门后浦人。有举人身份,但后来七次北上京城应试都未上榜。曾受林占梅之邀到潜园任西席,期间亦把自己所见证的戴潮春事件写成《东瀛纪事》一书。此外林豪曾三次担任澎湖文石书院的山长。其著作尚有《诵清堂诗集》《诵清堂文集》《潜园诗选》《海东随笔》《可炬录》等,并曾修《淡水厅志》《澎湖厅志》,续修其父林焜璜所著之《金门志》,唯除《诵清堂诗集》《东瀛纪事》《澎湖厅志》等著作少数外,大多亡佚。林豪纂修方志强调信史、史识等原则,对于方志纂修有相当的贡献。
人物生平
林豪年幼时,母亲洪氏在他小时候便教他唐诗。年纪稍长,又跟他四兄到厦门外清保的马氏园,向舅舅洪啸云学习。到了十五、六岁时,已博通经史。之后又到厦门玉屏书院求学,受到山长庄牧亭教导,历经五年的时间。而在厦门市时,他还向两位博览群书的平民林春波、庄诚甫学习。他们两人因为不喜欢八股取士,而未参加科举。
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九年(1849年)补博士弟子员(中秀才)。同年,林豪随父亲林焜璜前往安溪大坪乡祖,途中因为乡民出示了收藏的香,林豪因而写了七言古诗〈木罏歌〉。咸丰九年(1859年)林豪到省会福州市参加己未恩科补行戊午正科,领周庆丰榜乡试举人。林豪将参加乡试的经历写成了五言律诗〈棘闱杂咏〉二十首,清楚描述了乡试的过程。而在乡试之后,林豪前往兴化市游历,期间与林向荣会面。当时林向荣将准备到台湾当台湾镇总兵,嘱咐他日后东渡相访。而在确定中举之后,林豪在当年十二月初八(1859年12月31日)便北上京城应试,沿途将其见闻写成诗作。但在次年正月六日(1860年2月17日),林豪一行人到江苏鱼沟时得知前方有捻军起事而返家。后于闰三月初一(1860年4月21日),平安抵达家门。
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林豪应在台湾淡水厅的族人邀请赴台,在八里(今新北市八里区)上岸,之后寓居在艋舺(今台北市万华区),曾去艋舺龙山寺观看设道场超度分类械斗之亡魂的情景而写了〈招魂曲〉。原本林豪打算南下访问林向荣,但此时台湾中部发生了戴潮春事件无法成行。后来得知林向荣在斗六市(今云林县斗六市)殉死后,曾写诗哀悼。次年他于艋遇见了奉檄办团练的竹堑仕绅林占梅,受邀到他的潜园当教师,教导林占梅之妾杜淑雅。最初林豪住在潜园碧海堂,后搬到云香堂。期间除与林占梅论诗之外,也写下了《东瀛纪事》二卷。同治六年(1867年)正月,淡水厅同知严金清打算编修厅志,聘请林豪当总编辑,同年十月书成,共十五卷,日后却因林占梅逝世、严金清卸任等事而未刊行。
同治七年(1868年)林豪因为应澎湖人士邀请,主讲文石书院而要离台,他先是南下到郡城(今中西区一带)与友人告别后,又回到彰化跟林占梅告别。当时林占梅已经病重,此是两人最后一次会面。之后林豪先是在二月二十日(1868年3月13日)从梧栖返回金门县,半年后再前往澎湖任教。林豪在同治八、九年(1869、1870年) 担任文石书院山长,期间接续通判胡建伟订定的“学约十条”,又续拟学约八条。同治九年(1870年),林豪返回金门,该年十二月完成《东瀛纪事》自序。同治十二年(1873年),林豪阅读陈培桂的《淡水厅志》,认为该书是改窜其作且有不少错误,于是写了《淡水厅志订谬》加以批评。
光绪四年(1878年)受通判蔡麟祥邀请,林豪再次回到澎湖担任文石书院山长,同时请他主草《澎湖厅志》,但因故未刊行,稿存放于郡城海东书院。在澎湖时,林豪于主讲文石书院之余曾购得澎湖进士蔡廷兰诗文稿两束,将之整理为《愓园遗诗》四卷、《遗文》一卷、《骈体文》二卷、《尺》六卷。光绪六年(1880年)二月,林豪再次北上进京应试,并将这次应试见闻写成〈续棘闱杂咏〉十二首。该年十一月林豪以“小巢居阁”为名,刊行《东瀛纪事》、〈淡水厅志订谬〉,委由漳州府口街多文斋发售。不久就返回澎湖主持文石书院。又光绪七年(1881年),林豪等人集资在后浦港同安渡头建石桥,该年十一月落成。
光绪八年(1882年)年底林豪返回金门,这年《金门志》重修完成并出版。光绪十二年(1886年),林豪担任金门岛城隍庙董事,协助庙宇重修。光绪十六年(1890年),林豪再次上京参加会试,但未上榜。光绪十八年(1892年),澎湖厅通判潘文凤再请林豪担任文石书院山长,并再修《澎湖厅志》。最后《澎湖厅志》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正式出版。光绪廿三年(1897年),林豪经理金门育婴堂。光绪廿八年(1902年),补授连城县学教谕,但林豪以年老为由婉拒未就任。光绪二年(1906年),林豪与乡绅林资杰、林乃斌等人集资500元,改建同安渡头石桥,因在渡头小屋旁建一路亭,上面题了“共济”二字,该石桥便被称为共济桥。
光绪卅三年(1907年)九月,林豪带着孙子到新加坡及南洋各地游历,并向侨商募集育婴堂经费。林豪先是到厦门市轮船,于九月廿二(1907年10月28日)抵达新加坡,原住在浯江会馆,后来住到友人黄景瓜处。次年四月初七(1908年5月6日)林豪向新加坡亲友告别,后于四月十六(5月15日)抵达厦门。
民国7年(1918年)5月13日卯时,林豪逝世。葬于金门县后垵,墓上依照临终遗言写着“浯江诗人次逋林公墓”。
家族情况
林豪祖先出自安溪驷马派,住在新康里大坪乡曾祖父林子友那一代始搬到金门后浦。林豪祖父林俊元,字秀村,曾担任金门镇署稿识,掌书记,受历任总兵重视,曾倡修后浦观音亭(灵济古寺)。林俊元长子林焜璜为林豪之父,字甫,一字巽甫,又称“竹先生”,曾向厦门道周凯、玉屏书院山长高澍然求学。著有《竹畦文钞》《浯洲见闻录》,编《金门志》(1835年完成书稿)。爱新觉罗·旻宁十七年(1837年)充岁贡生。
林豪排行第五,上有四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四名兄长分别是长兄林长庆(?-1853年)、二兄林雨露(1819-1844年)、三兄林万选(嘉庆年间-光绪年间)、四兄林嘉泉(1829年-1859年)。
林豪妻妾共有五人,分别是正室许凉厚、侧室吴传春、继室许小宝、何返娘、方专娘。另有儿子林高会、林三舍、林四奇,孙子林燕贻、林燕清等人。
人物评价
林豪事迹收入连横台湾通史》,刘敬编纂的《金门县志》、许如中纂《新金门志》、陈汉光纂《重修金门县志》等书皆有收录。陈捷先《清代台湾方志研究》写说“清代台湾方志纂修,用正史体例修台湾方志,自林豪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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