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牛是大钢集团在进行部分改制的基础上,联合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炭素有限公司、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并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1998]58号文批准,于1998年7月28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特殊钢材生产及其延伸产品加工、进出口业务。
成立情况与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大钢集团在进行部分改制的基础上。公司设立时登记名称为"大连钢铁
Inc.",经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
大连市工商局1999年8月16日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七个分厂(一炼、二炼、锻钢、初轧、一轧、二轧、三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本公司,上述资产以199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净资产为人民币25,283.15万元,按1:0.6526的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16,500万股;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对
本公司的债权200万元投入本公司,按同比折为法人股130万股;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对本公司的债权200万元投入本公司,按同比折为国有法人股130万股;兰州炭素有限公司以对本公司的债权200万元投入本公司,按同比折为国有法人股130万股;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投资
Inc.以现金150万元投入本公司,按同比折为国有法人股98万股;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对本公司债权100万元投入本公司,按同比折为国有法人股65万股。公司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7,053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