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于2004年6月4日由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旨在规范户外广告行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市容整洁美观,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办法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厦门经济特区的实际制定了相关规定。
定义范围
范围界定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所指的户外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场地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彩旗、条幅等形式设置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或者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设置的广告;以及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
管理主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如规划、市政园林、建设、环保、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共同实施该办法。
规划与设置
规划编制
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经过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和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编制过程应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技术规范
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
设施设置条件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及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确保设施牢固、安全且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广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他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广告需获得权属人同意。
不得设置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妨碍生产或居民生活,危害人身安全,破坏市容市貌;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利用违法建筑、危险房屋或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法律、法规及市、区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公平竞争
利用公共建筑物、公共构筑物及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应通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取得设置权。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经营许可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合法开展户外广告活动。未取得广告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户外广告业务。广告发布者需申办《户外广告登记证》,但特定形式的广告无需办理,只需备案。
登记证申请
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需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环保技术资料、广告样稿或效果图、场地照片和示意图、场地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登记证审批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予以受理,在七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于需审查广告地点、内容的案件,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设置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在五日内做出批准决定。
施工手续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需持《户外广告登记证》依法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广告发布者应在批准后六十日内完成设施设置,否则《户外广告登记证》失效。设施应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
设施闲置处理
户外广告设施闲置不得超过十五日,超期闲置期间应发布公益广告。
广告发布规范
户外广告应按照批准或备案的内容、地点、规格、时限、形式设置,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应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重新备案。设计、制作和安装应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发布者应定期检查设施安全,遇恶劣天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维修或拆除陈旧、破损的广告。
标识要求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应标明发布者名称、《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码及有效期。
登记证有效期
《户外广告登记证》有效期最长三年,电子显示牌(屏)最长五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临时性户外广告登记证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到期时发布者应自行拆除广告。
广告保护
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占用、拆除、遮盖或损坏。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应给予合理补偿。
公共广告栏
公共广告栏的设置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张贴广告应遵守相关规定。
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应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逃避或拒绝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保守商业秘密。
违规处罚
违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整改、罚款、拆除广告等。发布者未及时维护、更新设施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办法,将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追究。
生效日期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微信公众平台.2024-09-03
目录
概述
定义范围
范围界定
管理主体
规划与设置
规划编制
技术规范
设施设置条件
不得设置的情形
公平竞争
经营许可
登记证申请
登记证审批
施工手续
设施闲置处理
广告发布规范
标识要求
登记证有效期
广告保护
公共广告栏
监督检查
违规处罚
行政责任
生效日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