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文献
档案文献
档案文献是指除了档案之外,中国还保存着大量的重要原始记录资料,包括各种文书、信函、案件卷宗、簿册、绘画作品、会议纪要、年度报告等。私人持有的账本、家谱、传单、墓志铭等也是此类资料的一部分。这些资料同样具有第一手文献的价值,与甲骨卜辞、青铜铭文一样,都是原始性记录,其档案文献价值不容忽视。
历史沿革
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形成了对档案文献的管理和保护机制。周代设有专门保管典籍的场所“玉府”,并制定了相应的保存制度。东汉时期的东观、兰台,隋唐的秘史殿,元代的架阁库,明代的皇史宬,清代的内阁大库,都是用于保管档案的机构。据建国后统计,原西藏地方政府的档案资料多达300万件,而故宫博物院明清大库档案部则收藏了约900多万件清代档案。其中,康熙清政府与俄罗斯及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之间的往来文件,对于研究早期外交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文献类型
中原地区的档案文献不仅限于官方文件,还包括多种类型的原始记录资料。例如,尚书类目的起居注、实录、职官、仪注、诏令、奏议等,都是记录式的团体活动文献。此外,个人的账簿、家谱、传单、墓志铭等私人资料,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参考资料
档案文献管理范例.中文期刊.2024-10-25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入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2024-10-2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文献类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