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调查习惯性酗酒犯矫正问题的政府委员会的报告,调查认定惯犯之最好方法问题的委员会的报告,
英国犯罪报告修订本,受命调查监狱管理和处理惯犯、流浪者、乞丐、酒鬼和少年犯之最好办法的委员会的报告都证明了下述事实:可怕的犯罪问题又日益突出起来,需要经我们这一代人的手再进行调查。就像菲利教授所指出的,问题的重要性实际上被一些与犯罪有关的报告中常见的那种表面性的解释掩盖住了。如果监狱或看守所中的罪犯人数偶然减少了,就即刻被解释为意味着犯罪在减少。可是,粗略地考察一下事实就会发现,监狱人口的减少仅仅是刑期缩短和以罚金或其他类似的刑罚代替监禁刑的结果。如果法官和陪审团审理的犯罪数量稍一显示出任何减少的迹象,就被作为犯罪人数下降的证据紧紧抓住,而这种减少仅仅是由于过去通常由陪审团审理的大量案件现在改由治安法官简易处理造成的。换句话说,我们看到的是司法程序的改变,而不一定是犯罪的减少。
恩里科·菲利,于1856年出生于
意大利北部
曼托瓦省的一个商人家庭,1874年中学毕业后入波伦亚大学攻读法律,1877年毕业后又到
法国攻读
犯罪学,1879年归国。在法国期间著有《法兰西1826—1879年的犯罪之研究》一书。该书是关于犯罪统计方面的著作,当时被誉为法国学术界的权威著作。回国后又入
都灵大学,师从犯罪学鼻祖
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 1836—1909),研究犯罪学。但他突破了其师刑事人类学派的理论樊篱,更为关注犯罪的社会原因,由此向刑事
社会学派转向,与
德国的
刑法学家
乔治·李斯特等一起成为刑事社会学代表人之一。
他在《犯罪社会学》中对
犯罪学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关于犯罪原因三元论以及陪审团制度的论述更具有鲜明的特色。这对于我们了解犯罪学,制定刑事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