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铿(1907年10月10日-1931年2月7日),女,原名冯梅岭,又名占春、
罗列,是民国时期
潮汕地区最著名的女作家,也是“左联五烈士”中唯一的女性作家。原籍浙江杭州,清末随祖移居海阳县城南面的云步村,后迁至
汕头市。冯铿8岁开始阅读中国
古典小说,15岁就已经发表作品。1929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30年3月加入
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1年1月17日在上海东方饭店被
国民政府逮捕,同年2月7日被枪决。冯铿的代表作包括政论文《破坏和建设》《妇女运动的我见》,短篇小说《月下》《一个可怜的女子》等。
1926年,冯铿毕业于汕头友联中学。在友联中学高中部读书期间,正值国民革命在
广东省兴起,她发表了《国庆日的纪念》《破坏与建设》《学生高尚的人格》等近10篇以文学为题材反映她对现实社会斗争的思考的文章。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她女扮男装匿居汕头郊区一农会会员家里。1928年,在当小学教员期间,接触社会,了解民情,逐步懂得民众是革命力量的源泉。1928年在乡村匿居期间写的中篇小说《重新起来》《最后的出路》。
冯铿从15岁时开始发表作品。1928年,即高中毕业前夕,冯铿在
汕头市以《海滨杂论》为总题分《石莲》《毕竟还是玩物》《夫妇》《滑稽》为小题写了4篇具有现代杂文格式的散文,寄往
上海市《白露》半月刊。分别在该刊第3卷第8、11、12期上发表。创作了《一个可怜的女子》和《月下》体现对妇女的命运的关注。
1930年,加入
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利用探讨文艺的机会,帮助青年走上革命的道路。3月,代表左联出席在上海秘密举行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6月后,积极参与筹备召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工作。
1931年1月17日,冯铿在上海东方饭店与
柔石、
胡也频、
李伟森、
殷夫等人参加党的会议时不幸被捕,2月7日,冯铿死于龙华狱中,史称“左联五烈士”。
《为了忘却的记念》是
鲁迅在冯铿遇害后所做的纪念发表文章。冯铿的作品在她遇害后被广泛报道,她的诗歌和故事被《
中国论坛》杂志发表,以纪念这位早逝的才女。
冯铿被誉为20世纪30年代“中国新诞生的最出色的和最有希望的女作家之一”。她的作品和革命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新华网评)
艾格尼丝·史沫特莱称她为“新进的稀少的妇女作家”,而
埃德加·斯诺则认为她是“被杀害的六人中,有一位是有才能的女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