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经飞,平潭公安局民警。控告8年前办理
念斌投毒案的平潭公安局民警游经飞。
念斌要求,对被控告人游经飞在念斌案中涉嫌刑讯逼供罪、
徇私枉法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行为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2014年12月25日下午,念斌及其律师向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福州中院赔偿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321605.15元,同时要求在《
人民日报》、《
东方早报》、《
海峡都市报》、新浪网、新华网等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念斌姐姐念建兰2014年12月25日表示,在完成国家赔偿程序中,念斌还将向
福建省检察机关提出要求追究有关办案人员责任的申请。
2014年12月26日上午,念斌和律师
王兴来到福建省检察院提交了对平潭公安局民警游经飞的控告书。
控告书中主要控告内容有3项,分别是:一、游经飞在审讯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打控告人,折磨控告人,拿抓控告人老婆威胁控告人,对控告人进行刑讯逼供;二、
翁其锋不光在审讯中对控告人刑讯逼供,还为了使其他的证据能够和逼取的口供吻合,故意隐匿房东陈炎娇还有丁云虾在事发后前三天做的询问笔录,然后重新制作和口供对的上的笔录,对控告人进行陷害;三、除了刑讯逼供、隐匿并重新制作询问笔录,翁其锋为了把控告人和这个案件联系起来,还刻意篡改关键物证门把的提取时间和鉴定结论。
念斌在控告书上表示,被控告人翁其锋等人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的规定,已经构成刑讯逼供罪和
徇私枉法罪,并隐匿和伪造证据。希望
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履行
法律职责,立案侦查起诉,让这些故意制造冤错案件构陷他人入罪的公务人员受到惩罚,以减少冤案的发生,提高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