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墅(1916年-1999年6月20日),浙江宁波人,当代知名民商法学家,
中国民主同盟成员。早年就读于
宁波翰香小学,后至沪江大学和
东吴大学学习,获得文学士和法
学士。曾任《
文汇报》《中美日报》法律顾问栏编辑,并在东吴大学、
上海法学院、
大夏大学、
光华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法政学院担任副教授或教授。主要著作有《
民法债编各论》和《契约法的比较研究》等。
毕业后曾任《文汇报》、《中美日报》法律顾问栏编辑。1945年至1951年先后专任、兼任
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法学院、大夏大学、光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法政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
上海市高等法院担任审判、检察工作,后任上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上海市教育局研究员。1980年受聘于
上海社会科学院,任
民法、国际私法教授和特邀研究员,兼任
南昌大学、
安徽大学、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
上海工商学院、
上海机械学院商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校教授、研究员,同时,还兼任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
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顾问,
中国民主同盟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支部主委、民盟中央法委会委员,特邀律师等职。1980年起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主持的民法起草小组工作。曾讲授民法、商事法、民诉法等课程。1980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曾编写《
民法债编各论》(
上海法学院讲义)、《契约法的比较研究》(
东吴大学法学院讲义)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