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巩(一一七〇年~一二四九年),字南叔,号独善,(今浙江宁波)人。
赵扩嘉定十年(一二一七)
进士,调峡州教授。
赵昀绍定元年(一二二八),知水县(清光绪《
溧水县志》卷五)。三年·除秘书郎(《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嘉熙元年(一二三七),知
衢州市。历江东提刑(清康熙《州府志》卷一二)。江西宣抚使(清雍正《
江西通志》卷四六),知
婺州。
淳祐九年卒,年八十。有《独善先生文集》,已佚。事见《
至正四明续志》卷二,《
宋史》卷四二三有传。
史弥巩,字南叔,弥远从弟也。好学强记。
绍熙四年,入太学,升上舍。时弥远柄国,寄理不获试,淹抑十载。
嘉定十年,始登进士第。
时李开鄂,知弥巩持论不阿,辟咨
幕府事。寿昌戍卒失律,欲尽诛其乱者,乃请诛倡者一人,军心感服。改知溧水县,首严序之教。
端平初,入监都进奏院。转对,有君子小人才不才之奏,护蜀保江之奏。嘉熙元年,
首都火,弥巩应诏上书,谓修省之未至者有五。又曰:「天伦之变,世孰无之。
皇帝友爱之心亦每发见。
洪咨夔所以蒙陛下殊知者,谓
霅川之变非济邸之本心,济邸之死非陛下之本心,其言深有以契圣心耳,以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乃使不能安其体魄于地下,岂不干和气,召灾异乎?蒙蔽把握,良有以也。」
出提点江东刑狱。岁大旱,饶、信、
南康区三郡大侵,谓振荒在得人,俾厘户为五,甲乙以等第,丙为自给,丁籴而戊济,全活为口一百一十四万有奇。徽之
休宁县有淮民三十余辈,操戈劫人财,逮捕,法曹以不伤人论罪。弥巩曰:「持兵为盗,贷之,是滋盗也。」推情重者僇数人,一道以宁。
饶州兵籍溢数,供亿不继,请汰冗兵。令下,营门大噪。乃呼诸校谓曰:「汰不当,许自陈,敢哗者斩。」咸叩头请罪,诸营帖然,禀给亦大省。召为司封郎中,以兄子嵩之入相,引嫌丐祠,遂以直华文阁知
婺州。时年已七十,丐祠,提举崇禧观。里居绝口不道时事。卒,年八十。
真德秀尝曰:史南叔不登
宗衮之门者三十年,未仕则为其寄理,已仕则为其排,然不污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