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郡主朱氏(?-1410年),州钟离(今
凤阳县)人,
朱元璋朱元璋孙女,明太祖第五子
明朝第一代周王
朱橚朱橚第四女,
永乐三年(1405年)五月被封为南阳郡主,许配府军左卫千户张与之子
张仪。永乐八年(1410年)二月南阳郡主。
永乐八年二月,南阳郡主薨讣闻 ,上辍视朝一日,赐祭命、有司、治丧、葬生,
周定王第四女也。
兰阳郡主,二姐,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八月册封,并许配徐茂先、
明朝宗女
郡主、县主、
郡君、
县君、乡君的丈夫称仪宾,所住府邸称为仪宾府。另外,明朝公主的丈夫称驸马都尉。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
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
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