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英勇勋章
2012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红色英勇勋章》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克莱恩创作的一部战争小说。故事情节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一名叫亨利·弗莱明的联盟士兵逃离了战场。后来他战胜了怯懦,渴望负伤——即获得红色英勇勋章——来洗刷自己的耻辱。当他的团再次面对敌人时,他成为了旗手。
虽然克莱恩是战后出生,并无参战的亲身经历,这部小说还是以写实而知名。1893年他开始写他的第二部小说,从当时的一些记事与资料中获得灵感(如世纪杂志之前发布的文献)。据信小说中的战争是以钱斯勒斯维尔战役为原型;他也可能采访过纽约志愿兵第124步兵团的老兵,该团被称为橙花。1894年12月该小说在报上连载了精简版,1895年10月出版了全本。1982年出版了基于克莱恩手稿的加长版。
小说因其风格独特而著名,并包括了战斗现实结构、对颜色意境的反复使用和讽刺的语调。《红色英勇勋章》收到了广泛好评 —— 赫伯特·威尔斯在小说发表不久就为小说“疯狂地赞叹”,使得克莱恩在24岁时一夜成名。小说之后成为畅销书,并被多次改编,搬上荧屏。
创作背景
1893年,21岁的斯蒂芬·克莱恩时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街女梅季》(Maggie: A Girl of the Streets)。《梅季》在商业上和评论上都遇到了挫折。由于很多评论家认为这种无情的鲍厄里街头小说冷酷、低俗,克莱恩在被出版社拒绝多次后自己将其出版。1893年初夏,克莱恩在他朋友的工作室寄居时获得了第二本小说的灵感。克莱恩为《世纪杂志》(Century Magazine)中南北战争的著名战役和军事领袖颇为着迷。干巴巴的故事令克莱恩感到无奈,他说:“我在想他们其中一些人没有告诉自己在混战中的感受。他们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太多遍,却依然无情地像一块石头。” 克莱恩回到工作室,送还了杂志,并决定自己写一本战争小说。他在日后称“无意中将自己的童年写入了故事里”,并且“自从他脱下灯笼裤后就在幻想一部战争小说了。”
在此期间,克莱恩断断续续地从事一些自由编辑工作,为不同的纽约报纸撰稿。1893年在他寄居于在新泽西州雷克威尔(Lake View)的长兄埃德蒙那边时,他开始撰写《红色英勇勋章》。克莱恩的故事构思为:一个年轻的列兵做着男孩般幼稚的梦,幻想着荣誉与浪漫,无视战争现实的残酷。克莱恩将列兵的姓氏命名为“弗莱明”,这是他嫂嫂的娘家姓。在日后的回忆中,他称文章的第一段自发地临到他脑海里,“一字、一点、一句号都不差。”小说是在夜间写成的,甚至是从午夜一直写到凌晨四五点种。克莱恩买不起打字机,只好小心翼翼地用墨水在文件纸上书写,有时候划掉一个字,有时候又叠上一个。如果他要改些什么,他会将整页重写。 不久他搬回了纽约,在那里他完成了小说。
内容梗概
小说以南北战争(1861-1865)为历史背景。
主人公亨利是一个农妇的独子。他怀着对战争的奇妙幻想,渴望过军队生活,不顾母亲的劝阻,参加了北方军(即联盟军)。
经过几个月平静的军营生活,部队奉命开往前线去作战。亨利这个从未听见过枪炮声的青年,第一次面临战斗,心情紧张,惶恐不安。激烈的战斗场面虽然对他有刺激性的引诱,但死亡的威胁在他心里发生着强烈的动摇作用。战场上的炮声解除了他的矛盾心理,亨利勇敢地投入了战斗,但当遭到敌人突然袭击时,他惊恐万状,扔下枪枝,从阵地上逃跑了。当他听到北方军重又获胜的消息时,他悔恨不已为了弥补这一过错,他冒着危险打听前方部队的消息,但不幸被从火线上溃退下来的一个士兵用枪托打伤了脑袋。一个过路的战士见他可怜,就把他送回到原来的兵团。
伙伴们见亨利负了伤,以为他在战斗中挂了彩,不仅不怀疑他是逃兵,反而敬佩他那种轻伤不下火线的勇敢精神。可是亨利并未因此在良心上得到宽慰。他万分羞愧,暗暗下决心寻找立功机会。
接着,部队转移阵地。当冲锋被击溃,战士们都停止射击的时候,亨利还在一个劲地射击。他那种近似于疯狂的勇敢,立即使他成为英雄。亨利克服了对战争的恐惧心理,忘却羞愧的往事,恢复了自信心。
以后,亨利又立了大功。一次在与敌人短兵相接的混战中,他突然看到炮火中的战旗,一种对战旗狂热的爱突然在他心中油然升起。他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从死者手中接过战旗,领着部队冲上去。亨利以他无畏的英雄气概受到了上级的赞赏。
此后,亨利还常被内疚的心理困扰。他虽然立了功,但始终未能摆脱那临阵逃跑的回忆。但他终于领悟到,自己的灵魂经过炮火的洗礼。已发生根本变化;他的精神得以解放,希望和憧憬又在心中复活了。
出版历史
克莱恩最初的手稿为55,000字,题为“列兵亚历山大·弗莱明的战斗”(Private Fleming/His various battles)。为了减少南北战争传统的描写风格,克莱恩最终将题目改为《红色英勇勋章:美国南北战争之插曲》(The Red Badge of Courage: An Episode of the American Civil War)1894年初,克莱恩将手稿寄给S. S. 麦克卢(S. S. McClure),后者拿着手稿六个月却不出版。倍感受挫的作者将稿件要回,于10月份重新寄给了欧文·巴克莱(Irving Bacheller)。克莱恩故事的缩减版在1894年12月第一次以连载小说的形式出现在《费城报》(The 费城 Press)上。这版故事包括了18,000字特评,在全美报刊上广为转载,并确立了克莱恩的文学名望。克莱恩的传记人约翰·贝里曼(John Berryman)写到故事至少在200种小镇日报,550种周报上转载。1895年10月,苹果公司顿公司(D. Appleton \u0026 Company)在原始稿上削减了5,000字后,将其故事以小说的形式出版。该版小说与克莱恩的原始稿差异较大:很多学者认为,苹果顿员工担心公众反感故事的某些内容,对其进行了删改。1895年版小说与原版稿件相比,删去了全部第12章,第7、10、12、15章结尾。小说的原始稿件,以及一些出版物,通讯,以及有关小说出版的历史资料,陈列在弗吉尼亚大学阿尔伯特与雪莉斯莫特辑收藏图书馆。
克莱恩与苹果顿的合同中单单给了他十分之一的版税。合同还规定在大不列颠岛售书没有版税(出版社为Heinemann,第一版为1896先锋系列之一)。1982年,诺顿公司(W. W. Norton \u0026 Company)根据克莱恩1894年55,000字原版将小说再版。根据亨利·宾得(Henry Binder),这版小说受到质疑,因为有些人认为克莱恩为小说的1895年苹果顿版做出了原始修订。
点评鉴赏
《红色英勇勋章》描写的是南北战争(1861—1865)时期的一个故事,但作者自己并未参加这场战争,全凭想象虚构。主人公亨利·弗莱明是个乡下小伙子,向往战争的传奇生活,满怀浪漫的英雄主义观念,不顾寡母的牵挂参加了北军。可是,绚丽的幻想很快就如肥皂泡一般破碎。头一回上阵他就怕得要命,第二仗开火后他就跟着别人撒腿当了逃兵。一口气跑到森林深处,想找一个避难所,偏又遇上一具逃兵尸体,吓得屁滚尿流,只好重返大路,正好遇到北军撤退。他亲眼目睹好友“兵魂”吉姆·康克林无畏地死去,还狠心抛下一名受伤后神志不清的战友于荒野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自己被另一位吓慌了的战友用枪托击伤头部,鲜血直流,等于得到了他曾向往过的一枚红色英勇勋章。在别人帮助下,他惴惴不安地返回部队,战友们误认为他头部挂彩,是在战斗中光荣负伤,他自己也不敢吐露真情。第二天再参战,他抛弃了所有幻想,克服了怯懦,英勇战斗,护卫军旗,最终成为令自己满意的勇士。
尽管克莱恩在本书中描写的是二场两军对垒你死我活的冲突,但他真正感兴趣并着力渲染的是主人公肉体与心灵两方面的主观感受。他向读者揭示了亨利·弗莱明的所见所闻所为,以及他的记忆,他的想象,以此向读者指出主人公左右为难的困境——方面他热爱荣誉,另一方面他又惧怕死亡。历经种种磨难与思想斗争,最后终于摆脱困境,登上人生的新台阶。
克莱恩在本书中采用的心理描写技巧,与英国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意识流手法非常接近,而且先于乔伊斯数十年。他指出主人公内心思想本身的重要性,不论这些思想多么杂乱无章,甚至愚蠢可笑,因为正是这些思想组成了主人公的全部内心世界。作者没有费劲去区分一个人想说出来的事与他内心曾经出现过却不愿承认的荒唐而可耻的东西。亨利·弗菜明甚至希望过部队吃败仗,好使自己当过逃兵的懦夫行为不受注意。这种天经地义却见不得人的丑恶念头,作者信手拈来,就和描写主人公怀念母亲的花斑牛、丰盛的餐桌一样,朴实真切。
克莱恩与许多小说家一样,不愿浪费笔墨插入自己的看法,但如果以为作者认同主人公的一切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作者也许起初并不赞成小伙子“火烧火燎要参军”(见第一章)时的那些空想英雄主义的念头,后来又相当肯定亨利“参军并非出于自愿”(见第三章)。然而,作者的写作技巧给读者提供了间接分析作者基本观点的充分机会。克莱思对人与社会一针见血又不失宽厚的讥讽式评价,我们阅读时可以留心捡拾,定会回味无穷。
克菜恩对本书标题的选择同样极好地说明了他这种拐弯抹角的自我流露。他让亨利已经败下阵来自暴自弃时却向往得到一枚“红色英勇勋章”(见第九章),然后又使他以一种相当不光彩的方式得到一个能向别人证明自己勇敢的伤口(见第十二章)。这种冒牌的勋章得到了表面的认可。很快,克莱恩就让亨利自己也对此信以为真——不是作为将来战功的荣耀,而是作为过去勇敢的装饰品(见第十五章)。亨利如今打仗凶如猛虎,因为他毕竟是个英雄——他的伤就是证明嘛。这些细节表明作者颇具匠心,对人类自欺欺人的品性有时候却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具有不同寻常的警觉。将这一主题堂而皇之地写进封面标题,表明这绝非作者偶然为之。
与一些美国现代天才作家不同,克莱思对人类心灵中善与恶两大势力的永恒拔河比赛表现出极为真挚的关注,不仅仅是亨利一个人认为当逃兵卑鄙可耻,挺身面对危险圣洁高尚,作者本人同样分享这些感受,不然的话就不会提笔创作这篇值得一读的动人故事了。更重要的是,小说结尾时,克莱恩强调指出亨利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接受了敏感而现实的道德信条,而这一信条与故事开头他善良纯朴的母亲的谆谆教诲实在毫无二致。正因为这种人类心灵善恶搏斗过程的真实描述,这种对人性的弱点入木三分的揭示,克莱思笔下的人物才有血有肉,栩栩如生。
衍生作品
小说的改版被数次搬上银屏。电影《红色英勇勋章》由约翰·休斯顿导演,荣誉勋章获得者奥迪·墨菲主演亨利·弗莱明。电影剧本由休斯顿和阿尔伯特·班德(Albert Band)编写,拍摄困难重重,并发生预算不足,虽然遭到导演抗议,但最终被削减到70分钟长。电视版电影于1974年上映,由理查德·托马斯(Richard Thomas)主演维克多·弗莱明,2008年捷克电影 Tobruk 也是基于《红色英勇勋章》的改编而成。
作品评价
《红色英勇勋章》在最初出版时获得大多数评论家的好评;具体来说,该书被认为是杰出的现代原创小说。苹果顿1895年版在第一年就再版10次,使得24岁的克莱恩一夜成名。作者的朋友赫伯特·威尔斯之后写道小说在英国美国受到“疯狂地赞美”。一位“纽约出版社”匿名评论员在小说出版后不久写道“对于有天赋的作者永远都应该慢慢品评,但必须承认《红色英勇勋章》可以被推测是极具力量与原创性的,可以用有才来包裹它的名字。” 《纽约时报》评论员称自己被克莱恩对战争的现实描绘大大震撼,写道小说“用老兵般的写实震撼了读者”,“评论家”(The Critic)也深有同感,称小说是“一本真正的著作;无论是对士兵在他第一场战斗中的字面描述,还是... 对每一个人在内心世界都必须战斗的比喻,小说都保持了对生命的真挚。”
小说在最初并不是没有诋毁者的。克莱恩年纪轻轻、毫无经验,这在一些评论家眼里并不是好事儿,而是麻烦。例如,一个评论员写到“克莱恩先生太年轻了,不可能用经验写作,小说中那些令人惊异的细节一定是来自狂想。”克莱恩和他的作品也受到来自战场老兵的批评,特别是亚历山大·C·麦克鲁格(Alexander C. McClurg)—一个参加了奇克莫加(Chickamauga)和查塔努加(Chattanooga)战役的陆军准将。1896年4月,他写了一封长信给戴尔杂志(The Dial, 这是准将所有的出版社的下属公司),痛斥小说是“对美国士兵和军队恶毒的讽刺。”老兵作家安布罗斯·比尔斯是位著名的内战小说作家,他也对小说及其作者表示轻蔑。当纽约日报评论员称《红色英勇勋章》不过是对比尔斯著作低劣的仿造时,比尔斯对此表示祝贺,称他们揭露了那个“疯克莱恩”。一些评论家也从克莱恩的叙述风格中找到问题、语法错误、和缺乏传统剧情等等。
虽然小说最终在美国成为了畅销书,但《红色英勇勋章》在1895年登陆英国时却更受欢迎,卖的更快。克莱恩对小说在海外畅销深表喜悦,他写给友人称:“我只为一件事自豪,那就是不列颠版《红色英勇勋章》受到英国评论的盛赞。我之所以为此自豪是因为外乡人似乎更难以争取过来。”评论家、老兵、国会议员乔治·温德姆(George Wyndham)称小说是部“经典”,称赞克莱恩的才华“将人类的戏剧展现在舞台上,就是说,将一个人的思想活动倾诉在舞台上。”哈罗德·弗雷德里克(Harold Frederic)在他自己的评论中写道“如果有类似题材的作品出现,那么人们可以自信地说(克莱恩的)小说是最好的。但是它独一无二。这部著作无法归类。所以诱惑性就在于干脆否认它是本小说。”当克莱恩日后移居到英国时,费雷德里克成为了他的朋友,并将前者与战争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爱弥尔·左拉维克多·雨果等人相提并论,并认为后者的小说与《红色英勇勋章》相比而言“基本上是... 冷酷而低效的”。
作者简介
斯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 1871-1900)生于新泽西州,在该州和纽约州居住。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偶尔为报纸撰稿。第一部作品《街头女郎梅季》(Maggie,1893)是自费出版的。在以《红色英勇勋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 1895)成名前,很少有人注意那部处女作。他短促的一生最后几年行踪无定,在墨西哥报界工作过,曾去古巴采访(1896),在希腊和古巴当过战地记者,在英国度过一段热热闹闹的乡村生活,最后因肺病死於德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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