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明,西安彩票案的主犯,
中等专业学校文化程度,曾是
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即开型彩票承销商,从2000年到2004年,
西安市共举办了7次即开型
中国体育彩票的抽奖,全部由杨永明主办,广为人知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就是其中的第7次。在前6次的抽奖中,共有2600多万奖金被兑付。
杨永明,西安彩票案的主犯,据记者调查,找不到兑奖人的任何资料,作为监管部门的省市体彩中心都找不到,而
公证部门又不予提供。得到的惟一一份2000年11月的中奖公证书却被查明是假的。2004年在承销西安市即开型彩票期间,伙同他人骗取汽车、现金共计人民币250余万元;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先后20次向8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42万余元。
2004年11月12日,西安宝马彩票案在
西安市中院开审,法庭认为,被告人杨永明与孙承贵等人相互勾结,在承销彩票期间,骗取汽车、现金共计251.5240万元;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杨永明先后20次给8名公务员行贿42.66万元。其中原西安体彩中心负责人樊宏收受贿赂9.4万元。
2004年12月3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杨永明等两人分别构成
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并判处杨永明有期徒刑19年,其他两人各17年、11年。
西安宝马彩票案经过法院两审,2005年2月23日,由
陕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永明等两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