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州府是清朝时期设置的一个行政单位,地处
陕西省东部,府治所在地位于大荔县(今陕西省大荔县)。该府地理位置东临黄河,与山西省蒲州府及绛州直隶州相望,西接西安府,南界商州直隶州,东南与河南省陕州直隶州相交,北部与延安府毗邻。1913年同州府被废除,其下辖的厅州改为县,并在1914年划归关中道管辖。
明洪武二年(1368年),
同州、华州属西安府,同州辖白水、韩城、朝邑、澄城、阳5县,华州辖
渭南市、华阴、蒲城3县;七年(1374年)
商州区改为商县,商县、
洛南县改属华州。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复升原隶华州的商县为商州,洛南县改属商州。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
临渭区直属
西安府。清雍正三年(1725年)同州、华州升为直隶州;十三年(1735年)升同州为府,降华州为散州。隶陕西潼商道。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
潼关县改为潼关厅。1913年废府,改厅州为县。1914年属
关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