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曾任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处副处长,省公安厅抚恤奖励处处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支队长,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高速公路公安局局长,
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3.11,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兼),长春市副市长、市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2月19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林海峰为
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3年5月12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林海峰拟提名为
长春市人民政府副职人选。
2023年6月9日,长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林海峰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林海峰为长春市副市长、市
公安局局长。同年11月23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林海峰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