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是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林业局
市金融工作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事业单位
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市供销社
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所获荣誉
2020年9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扬。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08-09
依法行政做得好!河南省政府通报表扬这24个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0-09-1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工作部门
事业单位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