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任崇仁县教育会会长兼振坤女子学校校长。1914年,考入江西省澄清吏治研究所,奉派为26个县的吏治调查员。到
进贤县密查私访时,当场查获县知事吸食
罂粟。该
知事贿送银圆400元,祈求包涵,彭当即拒绝,并赋诗一首:“多谢明公一片心,交友何必赠黄金,应知我是贞操者,决不食利染泥尘。”随即焚毁烟具烟料,并上报查办。1915年春,考取候用县知事,在武昌候缺时,奉湖北省督临时委派,到夏口厅(今武汉市)监焚英商价值银圆200余万元的鸦片烟2100余箱。英商企图以银圆4万元贿通
夏口厅长,以假换真,但被彭祖寿严词拒绝,并当众焚毁。
晚年致力于国学研究,并联络本县爱好国学之士,于1923年创办国学研究社,自任社长,共同研究国学经史,潜心写作。著有《
读史随笔》、《鄂中宦游录》、《觉芸轩笺》等遗稿,惜被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