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昌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
余昌文,男,瑶族,1956年9月生,广西平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
2021年12月30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广西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广西交投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余昌文受贿罪一案,被告人余昌文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物履历
1976.08—1978.11 平南县大鹏乡思洪中学教师;
1978.11—1980.11 广西交通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80.11—1988.05 玉林市汽车总站会计;
1988.05—1996.09 自治区交通厅财务处科员、副处长、处长;
1996.09—1998.06 自治区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1998.06—2003.07 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2003.07—2006.11 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6.11—2008.05 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05—2008.06 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8.06—2008.11 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11—2012.1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12—2014.1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4.12—2015.01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5.01—2018.02 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8.02 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4月,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余昌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5月,余昌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余昌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余昌文被提起公诉。
2021年9月1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原副主席余昌文涉嫌受贿一案。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余昌文利用担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曾某荣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70.596792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余昌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昌文担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30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广西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广西交投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余昌文受贿罪一案,被告人余昌文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收受的商铺、房产、车辆、停车位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
余昌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05-12
又是受贿!两厅官一人获刑一人受审!.今日头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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