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神户儿童连续杀害事件)是指1997年发生在日本
兵库县神户须磨区的连续杀人事件。
这起事件是由三个事件构成的,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日本
神户的街道上,两名国小女童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同年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国小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随即用铁锤攻击女童之后逃逸。同年5月24号,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少年B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将少年B勒死。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均为小学生,犯人行为残忍,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对整个日本社会产生了巨大冲击。这起事件也对部分人造成不良影响,有些人因为凶手长相俊美而成立了匿名的大型留言板,甚至出现了凶手的爱好者。
2000年,
日本国会因为这次酒鬼蔷薇圣斗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
背景
社会背景
日本古代及近世和其他国家一样,并没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也没有把未成年人视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只是在刑事法律中存在一些慈爱恤幼的规定,比如奈良平安时代(7101185)的《名律》第70条:“未满7周岁者绝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年满8周岁不满16周岁者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1923出台了上的第一部《少年法》系统地规定了对非行(包括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少年的保护和教育制度,莫定了日本少年司法制度的基础。
人物背景
“酒鬼蔷薇圣斗”是一位日本
神户14岁学生,犯行后所用的自称,1982年出生于日本神户市,在就读小学的时候,便开始携带锋利的武器。在 12岁的时候,他开始对小动物进行非常残忍的虐待。例如:在街上将青蛙排成一列后用自行车把它们辗死、切断猫的四肢、将鸽子斩首等。该名少年在1997年3月至5月间,杀害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这起事件因
日本传媒报道错误,所以又被称作“鬼蔷薇”。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禁明确揭露少年犯的身份,少年的真实姓名没有被传媒公开。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称作“少年A”。于2004年三月结束感化教育,2016年出版自传《绝歌》在日本社会引起极大的争议。
事件经过
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日本
神户发生了一起袭击事件,两名小学女生遭到少年A用槌子袭击,其中一人受重伤。当时,目击者看到犯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
书包。女童的父亲要求提供学生照片进行指认,但学校拒绝了这一要求。随后向警察报案,再次要求提供学生照片进行指认,但仍未获得答应。
然而,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发生在1997年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少年A袭击了山下彩花国小女童,并导致她不幸去世。在同一天的中午12点35分左右,少年A又袭击了另一名女童,造成她受伤。而在1997年5月24日,
神户的少年B(土师淳)被少年A控诱拐至高台并勒死,随后少年A将其遗体藏匿,并带走了少年B的头部。
少年A遗弃了凶器并且被警察查问过。隔天凌晨,他将少年B的头部带到神户市内的中学校门口,而头部被学校的管理员在上午6点40分发现。同日下午3点警方于该校500米外的山边发现少年B的遗体,并且发现了少年A犯行声明的文章。
这一系列事件因其类似“剧场型杀人”的犯罪手法和媒体大幅报道成为全
日本民众关注的焦点。
其他
神户新闻社收到一封关于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了“酒鬼蔷薇圣斗”承认杀害和斩首少年B,并威胁将会有更多凶案发生。第二封信没有寄件人地址,
邮戳日期为6月3日,而信件是用红色墨水写成的,信封是咖啡色的。该信共有三页,字数达到1,400字。信件中包含了“酒鬼蔷薇圣斗”六个字:“酒”,“鬼”,“蔷薇”,“圣”,“斗”,这也是在少年B头部上发现的纸条上的字眼。
信件的开头是“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并提到了“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遭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当作赌注押在这游戏上。如果我被逮捕,我会被处以
绞刑,所以警方会愤怒和坚持的追捕我。”信中还斥责
日本的教育制度,他写到“强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个隐形的人”。
在刚开始引起的一阵社会恐慌中,日本媒体曾将凶手的名称“酒鬼蔷薇圣斗”误报为“鬼蔷薇”。这个错误激怒了凶手,他于信中的终段提及:“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们再念错我的名字,或让我愤怒,我将会在一个星期内杀掉三颗
食用野菜(凶手此处的含意为他不把那些周围的人当作人来看待。)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害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
事件结果
少年A在其中自称“酒鬼蔷薇圣斗”,并且语气充满挑衅的意味,字条上还用英文写了“SHOOLL KILL”。
据少年A被捕后供称,该文字是少年A将“スクールキラー”直接以拼音的方式串出,在后来寄送到神户新闻社的信件中已把“キラー”拼成“KILLER”,但少年A当时并没有注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确拼法为“SCHOOL”。
1997年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由“酒鬼蔷薇圣斗”寄出的“犯行声明文”。内容为凶手的犯案自白。
1997年6月28日,晚上7点5分,年仅14岁的少年A因被怀疑杀害少年B及侵害其他人身体而被逮捕,并发现部分凶器。在他被捕后,少年A也很快承认他在3月16日杀害了替他指引厕所方向的国小女童,并且曾袭击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调查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但侦查其间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问,部分调查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对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时的凶案的
犯罪嫌疑人,警方开始对少年A作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索取少年A的笔迹,加上2月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少年A,警方因此断定少年A与本案有关。
警方认为少年B被杀害的方式和字条,让人想起1960年代
旧金山的“
黄道十二宫杀手”。
事件分析
根据“酒鬼蔷薇圣斗”的个人资料,可以看出他似乎是一个典型的隐蔽青年并发症状。分析家葛玛·恩库玛指出,对于“酒鬼蔷薇圣斗事件”,最糟糕的一点是,这可能并非最后一次发生类似的事件。无论是少年A的家人还是整个日本社会都忽视了一些明显的迹象。日本的儿童在六岁时就面临极其严苛的考试,孩子们的表现将直接影响他们的未来,决定他们是否能进入好的私立学校或者被迫进入受人鄙视的公立学校。少年A的母亲也对国家的教育制度失去信心,即使社工提醒她的儿子精神状况不稳定,她仍然强迫他在学校脱颖而出。很快,少年A开始将虐待和杀害小动物视为“嗜好”,并在进入学校后对女生进行身体上的攻击。
他不仅是典型的隐蔽青年,分析家和心理学家发现他与犯下“连续女童诱拐杀人事件”的“
宫崎勤”有很多相似之处。和“宫崎勤事件”一样,少年A也早早地走上了暴力的道路。他在小学时就开始携带锋利的武器,还在日记中写道:“当我像拿着手枪一样拿着求生刀和纺织用剪刀时,我的愤怒就会减轻。”12岁时,他开始对小动物进行非常残忍的虐待,例如在街上将
青蛙排成一行然后用自行车碾死它们、切断猫的四肢、或者将鸽子斩首等。
2017年3月16日发生的攻击案后,他在日记里写道:“今天做了个令人恐惧的实验,来证明人类有多么脆弱。当女孩转过身时,我用铁锤砸了她。我想我砸了她好几下,但我记不大清楚,因为我当时太兴奋了。”而在3月23日,他又写道:“今天早上,我妈妈说:‘可怜的女孩子。这个女孩似乎快要死了。’但我并没有被捕的迹象,所以我要感谢神明,请继续保护我。”
此外,在搜查少年A的房间时,发现了上千本色情漫画和色情影片。因此,
日本政治家
龟井静香希望能够禁止这些令人不快的内容,并表示“这些电影完全没有文学或教育性可言,仅仅是为了展示残酷的暴力镜头而制作,成年人应该为此负责”。这次事件让大家重新思考关于类似影片的政策,以及是否要允许它们的存在仅仅因为它们能够赚钱。
事件后续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将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少年A被移送至“关东少年感化院”。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断治疗相当顺利,因此将少年转移至“东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虽然治疗相当顺利,但是还有接受更细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加害男性从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退院的消息。
2015年,原少年A以该名义出版书籍《绝歌 神连児童杀伤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社会影响
2000年,
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不过,在2004年6月1日,御手洗怜美被11岁的“少女A”杀害(日本
佐世保市小学生小六女生杀人事件)后,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讨论。
为了抑制这种罪行,美日欧社会不得不祭出了“乱世用重典”法宝。目前,
日本司法界正忙着检讨少年法,规划将少年保护年龄的上限由目前的 20 岁向下修正为 18 岁,刑事处罚年龄的下限由 16 岁降为 14 岁并准备 1999 年初春提交国会审议。
相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