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克和卓(Afaq Khwadja,1625~1694)是中国明末清初新疆
伊斯兰教白山派著名领袖,原名希达叶图拉(Hidayatullah),一译“伊达耶图拉”,尊号为“阿帕克”,意为“宇宙之主”。他出生于库木勒(今哈密),早年随其父
穆罕默德·优素福在哈密旅居,后于1638年回喀什噶尔协助其父领导白山派。其父去世后,阿帕克和卓接替了白山派教权,并支持亦兀勒巴儿思汗于1667年夺得
叶尔羌汗国政权。然而,不久后被伊斯玛仪汗从
阿克苏市进攻喀什噶尔,亦兀勒巴儿思汗被杀,阿帕克和卓也被逐出天山南路。
在1670~1680年间,阿帕克和卓流亡于
中亚、天山北路
准噶尔汗国地区,后赴中国内地
甘肃省、
青海省等省,以“巡游传教”为名,组织力量企图东山再起。他在甘、青地区宣教时广泛传授了纳格什班迪耶学理和虎非耶的修持仪式,对新疆伊斯兰教苏菲派的传播发展起过很大作用。1678年进入
西藏自治区,经达赖引荐,于1680年勾结准噶尔贵族噶尔丹出兵占领
南疆,1682年靠准噶尔人的支持废除了
叶尔羌汗国王朝后裔,在天山南路4城建立起政权。
阿帕克和卓政权是
清代新疆白山派地方政权,依靠准噶尔贵族的军事力量建立,以伊斯兰教法和苏非教团白山派道乘为“立国”之本。在城乡各地普遍设置“喀孜库扎特”(首席宗教法官)、“米尔阿迪利耶”(审判官)、“穆塔斯甫”(监察官)等官吏,实行政教合一统治,排挤和镇压黑山派穆斯林。阿帕克和卓本人成为大农奴主,拥有数万亩土地和众多农奴。
康熙三十四年(1695),阿帕克和卓在黑山派暴动中被杀(一说毒死),其妻哈努姆帕夏另立5岁儿子玛哈迪和卓为王。翌年下半年,
叶尔羌汗国汗王后裔阿克巴什汗发动暴动,哈努姆帕夏逃亡后被当地群众杀死,政权灭亡。
阿帕克和卓的生平和活动对新疆及周边地区的影响深远,尤其是在传播和发展
伊斯兰教苏菲派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墓地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市,被称为阿巴和卓麻扎,也是喀什地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及其家族的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