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志,清李逢亨修。书成于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年(1815年),全书除2册专门记录
清朝前期几个皇帝关于
永定河治理的谕旨和诗文外,共有32卷,分绘图、集考、工程、经费、建置、职官、奏议、附录等8个门类。集中记述了清前期治理永定河的各种思想方略、工程措施及经验教训,是京津冀地区防洪的重要参考书籍。
绘图1卷,包括永定河河源全图,6次改河图和沿河州县分界图;集考3卷,引证历代关于永定河的记载,考证
河源市及河道变迁,工程设置等;工程5卷,按清前期永定河河道下属
石景山区及南北岸同知和三角淀通判4部分记述,详述了南北岸的工号位置、工程设置等;经费2卷,记录了河兵兵饷、岁修抢修等累年各项经费开支。建置1卷,包括碑亭、衙署、行宫等;职官2卷,记录家了从
康熙帝三十七年至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年(1698-1815年)各任
永定河官员,包括
总督、河道、厅员等。奏议16卷,记述了从1698-1815年皇帝和河臣们对永定河治理的观点、意见分歧、方案设施及工程实践中的因果得失;附录2卷,载录了与永定河有关的古迹和碑记。此外,从两册皇帝的谕旨和诗文中,体现了
清代最高统治者为京城防洪安全对永定河的高度重视及治理的主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