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巴布海(1597年1月15日 - 1643年),出生于满洲,是清朝皇室的成员。他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一个儿子,他的母亲是庶妃嘉穆瑚觉罗氏,也就是贝浑巴晏的女儿。
爱新觉罗·巴布海在努尔哈赤的众多儿子中,并未受到特别的重视,他最初仅被授予牛录章京的较低官职。
皇太极八年(1634年),巴布海被皇太极提拔为一等甲喇章京。
崇德四年(1639年),巴布海再次被授予梅勒额真(副旗主)之职,并被封为镇国将军。崇德七年(1642年),巴布海因莽言被固山额真谭泰诬告获罪、罪当处死,但皇太极从宽,只剥夺其爵位。崇德八年(1643年),
顺治帝即位后,巴布海因涉嫌主使飞书攻讦谭泰被捕审讯。尽管他不承认控罪,但他和他的妻子及儿子阿喀喇最终都被判处死刑,家产被籍没并给予谭泰。
顺治九年(1652年),谭泰被诛杀后,其孥及遗产归还给同胞兄长
爱新觉罗·巴布泰家人。
七年,巴布海语固山额真谭泰曰:“原罢我梅勒额真。堪为梅勒额真者,多於草木!”谭泰语折之,誓曰:“若口与心违者,天日鉴之!”
图海奉命差择牛录贫富,巴布海曰:“我所领牛录甚富。”语闻,巴布海曰:“我非太祖之子?谭泰等顾厚诬我。”廷皆实,罪当死,上宽之,但夺爵。世祖即位,有为飞书讦谭泰者,投一等公塔瞻第。鞫其仆,谓得之巴布海家。内监逮讯,不承,巴布海及其妻并子阿喀喇皆坐死,籍其家予谭泰。
顺治九年,谭泰诛,乃以其孥及遗产畀
爱新觉罗·巴布泰。
子阿喀喇,天命十年八月初五日巳时生,母嫡妻瓜尔佳氏,吴尔堪之女;
崇德八年八月因父罪处死,年十八岁。嫡妻
那拉氏,莽佳之女,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