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春(1865~1953.1.4)名鸿儒,号悔庵,同安马巷窗东人。清末到
厦门市经商,热心教育和公益事业,曾任厦门大同、
厦门市民立小学和慈善机关“益同人”董事长。
20年代参与修建街道、市场和公园,为
厦门市建设作出了贡献,为厦门商会会长。“七·七”事变后,任厦门各界抗敌后援会会长,动员工商界人士为抗日救亡出钱出力。1938年5月厦门沦陷,避居
香港特别行政区、
越南等地,在马来亚被捕。抗战胜利后回
厦门市。任厦门市商会名誉会长。曾获
南京国民政府颁发《忠贞爱国》匾额表彰。建国后历任厦门市人代会代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和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