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通,1938年1月出生于
莆田市。曾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中国侨联顾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
1987年,被选为中共十三大代表,同时担任全国企业管理
优秀奖评委会主任,全国优秀企业家评委会副主任、中国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兼职教授。
1988年,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任国家体改委委员兼企业改革司司长、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大连理工大学、中国轻工管理干部学院、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1989~1999年,任中国侨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