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操之(约340-391年),字子重,
东晋琅邪临沂(今属
山东省)人,生于
会稽郡(今
绍兴市),书法家
王羲之第六子,
嵊州市王氏始祖。历任
秘书监、侍中、尚书及
豫章知府等职。母亲郗氏,妻子贺氏,有王宣之、王慧之二子。353年,曾参加著名的兰亭之会。
王操之书法得家范,善正行,工草隶,含乃父笔意,亦颇负有盛名。唐人
张怀瓘《
书断》称王操之“工草隶”。《
书估》则评其书与兄
王凝之、
王徽之等二十九人并为第四等,并总论之曰:“才有得失,时见高深,绝长补短,智均力敌,可敌右军
草书三分之一。”宋人陈思《书小史》云:“王操之,字子重,徽之弟,历侍中尚书、豫章太守,善正行草书。”
黄伯思《东观徐论》则言:“王氏凝、操、徽、涣之四子书,与
鲁肃书俱传,皆得家范,而体各不同。凝之得其韵,操之得其体,徽之得其势,焕之得其貌,献之得其源。
弟献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年数岁,尝观门生樗蒱,曰:“南风不竞。”门生曰:“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献之怒曰:“远惭
荀粲,近愧
刘惔。”遂拂衣而去。尝与兄徽之、操之俱诣
谢安,二兄多言俗事,献之寒温而已。既出,客问安王氏兄弟优劣,安曰:“小者佳。”客问其故,安曰:“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尝与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献之神色恬然,徐呼左右扶出。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献之徐曰:“偷儿,毡青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