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行政法》(上下)写作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对外国行政法的学习和教学的需要,美国出版的行政法学
教科书配合美国法学院的教学方式,大都采取案例体制,实用性强,适宜于培养法官和律师,不符合我国教学的需要。中国人学习
美国行政法的目的,着重研究美国的行政制度,视野超过判例法的范围。
行政体系作为一种制度,当然不能忽视判例法的研究。尽管如此,行政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必须有一个理论体系。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不能局限于判例法的范围,
美国也有不少的行政法的教科书不采用案例体制,但是就其内容而言仍然没有彻底摆脱判例法的束缚,没有建立一个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当然,美国是一个判例法的国家,离开行政法的判例,不可能有重要的行政法的原则。正因为如此,《美国行政法》(上下)虽然没有采取判例法的体制,仍然引用了大量的行政法的判例。引用行政法的判例不等于必需采取判例法的体系,束缚研究对象的范围。从比较法的观点来看,
英国也是判例
法国家,法国虽然是成文法国家,就行政法而言,也是一个判例法国家。
1940年考入(
重庆市)
中央大学,师从当时的行政法学权威、留美博士张汇文攻读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研究生。
1983年王名扬重新回到
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担任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教授行政法与外国行政法,带出中国第一届行政法专业硕士生。主要著作有《英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
法国行政法》等。
1989年,《法国行政法》出版。1995年《美国行政法》出版,“主要依靠
哥伦比亚大学的图书馆。”2004年,60年代即已译出的《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
汉斯·凯尔森著)出版。半部《比较行政法》2006年出版。是年当代中国行政法学界人士为庆祝王名扬先生九秩华诞举行了隆重的庆祝会,会议名称为“庆贺王名扬教授九秩华诞暨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学术研讨会”,会上王名扬先生被授予“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
2008年11月6日18时左右,中国当代行政法的重要奠基者——
王名扬教授在北京一家
临终关怀医院去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