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府(
越南语:Tuyên Hóaphủ ),是明代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越南语:Giao Chỉ Thừa tuyên bố chính sứ ty)下辖的一个府,领旷县、当道县、文安县、平原县、底江县、收物县、大蛮县、杨县、乙县九个县。
• 永乐九年三月乙亥,升交趾宣化府土官同知黄公剔为
太原府知府,公剔上言:交趾去京师远士人之仕者,恒念不获躬睹朝廷文物之盛,臣今来朝,圣恩特加迁,不胜庆幸,诚愿效劳毂之下,以图补报。从之,命吏部移文交趾布政司给路费给遣其家属来完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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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二年三月戊戌,宣化府土官同知梁仕永遣人贡金银器等物,皇太子命
礼部宴劳之。
• 永乐二十年夏五月庚申,交趾宣化等府及所隶州县学师生贡方物诣阙,谢赐五经、四书、性理大全、为善阴书,皇太子令
礼部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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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元年十二月癸未,交趾守北闲堡宣化府同知
陶季容遣
地方武装阮执先等追
黎利至清波县,为黎利所获,遣还招陶季容附已,季容骂曰:‘我初以土官蒙朝廷授职俯佐赐敕谕重赉,俾守兹土,背恩负德,非为臣之道,我誓不从反逆’,
县丞黄扲珠等以兵威胁,季容固不为动。
• 宣德二年二月庚午,升交趾宣化府同知陶季容为本府
知府,遣人赍敕劳季容曰:‘今叛寇黎利等肆为狂悖,尔能尽忠国家,谨守城堡,保障人民,深可嘉尚,特升尔为宣化府知府,尚益效忠诚,以副朝廷眷待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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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二年二月庚午,升交趾宣化府知府黄安为广东布政司左参政。
• 宣德三年八月丁酉,世袭水尾县土官、宣化府土官知府
陶季容等以旧地陷没,无所于归来朝,
朱瞻基嘉念之,命赐银币、衣物,俾居京师,季容等陈愿居附近云南阿迷州,从之,仍令有司各给房屋田地,时加存恤,毋致失所。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自成立后,当地民众起事不断,明廷岁岁用兵。在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明军总兵官
柳升在当地遭到重大挫败,明廷乃允许撤兵。越人
黎利建立
后黎朝,改国号大越,于是
安南复国。到
宣德三年(1428年),正式废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