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墓
俄罗斯莫斯科市的墓穴
王明墓位于俄罗斯莫斯科市的新圣女公墓,1974年3月27日病逝于莫斯科并埋于此。
纪念人物
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安徽六安人。
早年参加过学生运动,在五卅运动中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5年去莫斯科孙中山大学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回国。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又随米夫苏联,在莫斯科孙中山大学任教。在这期间,他在米夫支持下,搞宗派斗争,打击异己,逐渐取得政治上的优势,其思想“左”倾主义、教条主义严重。
1929年10月回国后,任《红旗》编辑,发表“左”倾思想的文章。
1930年底借批立三路线,提出一个比立三路线更“左”的政治纲领。
1931年中国共产党六届四中全会上,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选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很快又补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取得了中央领导权。
1931年6月,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米夫以国际名义指定由王明为代理书记。党内开始了第三次“左”倾错误的统治。同年9月,党中央机关遇到破坏,王明随米夫去苏联,任中共驻国际代表。王明去苏联前指定中央由博古负责,博古执行的仍是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革命带来很大的危害。
抗日战争开始后,王明又回到国内,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否认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主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放弃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抗战初期在武汉任长江局书记时给党带来很大损失。
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右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亲自提议让王明继续担任中央委员。终于,王明在44名当选中央委员中,以选票倒数第一当选。“七大”之前,王明主要从事妇女和统战工作。“七大”以后,中央决定由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党的政策以及起草法律条文。
1942年党整风运动时,王明态度恶劣,拒绝参加整风。中共七大时为了团结他,仍选他为中央委员。
1946年6月,中央又成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1948年12月改为法律委员会),中央仍任命王明为该委员会主任。解放战争时期,王明领导该委员会出色完成了制定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全国性的宪法草案等工作,还在山西省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土地改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明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前夕,中央曾于8月上旬致电王明,希望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回国参加会议。9月8日,王明回电表示因病无法回国参加“八大”,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党中央和毛泽东从党的利益出发,仍提名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的候选人。这样,王明在“八大”上仍被选举为中央委员,不过在97名中央委员中,他的得票最少。从此,王明长期留居苏联,以后化名“马马维奇”、“波波维奇”撰文歪曲历史,攻击中国共产党。
地理位置
1974年3月27日病逝于莫斯科,孤寂地躺在异国他乡的新圣母公墓。
目录
概述
纪念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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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