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在立法权限内研究起草外事、港澳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港澳工作。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甬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事务。
(四)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甬活动。协调处理境外宁波市籍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协调 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
(五)负责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
(六)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管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证照和代办外国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
(七)负责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浙机构的联络事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宁波市与港澳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对外友好工作。
(九)办理市内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事务。
(十)负责全市外事和港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秘书处
1、协调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提案、安全、保密、档案、财务和办公自动化工作;3、负责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高级翻译职称的审核推荐及翻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友好交流处
1、负责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2、管理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关系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工作,承办我市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3、指导和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团体和县(市)区与国外相应部门建立友好交流关系;4、承办市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开展我市与各国民间友好组织、友好人事的交往。
综合礼宾处
1、负责国宾、党宾、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及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2、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工作联络及全市重大涉外活动的外事协调和礼宾礼仪工作;3、指导涉外参观单位的调整、联系及外事业务;4、管理和接待来甬的外国记者;5、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6、管理和指导全市外国专家工作,承办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等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8、协调处理重大涉外事件和外国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9、受理全市邀请外国人(含审核邀请副部级以上外国人)来华的申请、办理签证通知函电;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涉外中介机构和全市外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出国(港澳事务)管理处
1、制订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处理港澳有关事务;2、承办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3、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4、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中的违纪案件;5、负责对护照、签证专办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涉外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涉外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和完善涉外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2、协调重大涉外管理和涉外安全工作事项,协助处理涉外案事件,会同审核重要涉外管理事项的新闻报道。3、负责或协调境外我市人员和机构的安全保护及协助工作,组织开展预防性海外领事保护工作,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相关信息。4、牵头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甬活动的调研、管理、信息沟通及制订相关规定办法。5、指导涉外安全管理工作的宣教、普及和防范工作,组织涉外管理工作调研、监督、检查工作。6、承担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境外我市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甬活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7、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1、办理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2、办理因公赴港澳签注;3、代办因公护照签证;
4、代办因私签证;5、承办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6、办理民事公证书认证和商业文书认证;7、接待外国来访团组;8、翻译中外文书资料;9、办理留学咨询;10、办理公民因私出入境咨询业务;11、代理国际、国内机票;12、出国(境)人员综合保险代理业务;13、护照签证等证件拍照业务。
单位地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参考资料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宁波市人民政府.2022-08-03
宁波市人民政府.市外办.2022-08-0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单位地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