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柏松,1985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为
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江苏省知名律师”、“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撰写并发表了《论作为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相对刑事责任范围研究》《破产清算中的实务》《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公司并购中的律师实务》等20多篇论文。
2011年江苏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在全省广泛征集律师代理
刑事案件的成功案例,编辑成《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目前印发各市,作为全省律师业务交流与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辅助教材。常州市14位律师成功代理的11个案例入选其中,他们分别是:天目湖所汪惠之律师;高枫所高枫律师、巢冬艳律师;惠诚(常州)所马旭东律师、史红月律师、聂扬律师、邢辉律师;通江所高春芳律师;益同盛所方同利律师、崔小兵律师;常强所殷力强律师、殷强律师;正气浩然所陆柏松律师、戴雅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