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是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辖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确保食物安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
香港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
过去百多年来,街头贩卖阻塞街道,造成滋援。自2000年1月1日起,食物环境卫生署肩负起管理小贩的责任。遇上街上的非法贩卖活动,食环署人员会执法行动,上前罪控。该署也会安排合资格的小贩迁进各区新建的公众街市(一般位于市政大厦),并不再为小贩发出新牌照,减少持牌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
食物环境卫生署约有3600名洁净组员工,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区提供洁净服务,包括:清扫街道、收集垃圾、清理沟渠、清理粪便、清理海报等。
食物环境卫生署
卫生教育展览及资料中心位于
九龙尖沙咀
九龙公园,于1997年5月17日正式启用。中心设有展览厅、户外卫生教育花园、参考图书馆和演讲室等设施,扩广环境卫生。
另外,传达资源小组隶属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的风险传达组。小组的卫生督察经验丰富,透过各种途径传达卫生信息,提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物安全水平。
食物环境卫生署联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海事处及
香港警务处六大部门,向违反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之人士判处定额罚款1500
港元(2003年6月26日之前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