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馆是重庆市委办公厅管理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是市级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承担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开放鉴定、编研和资政研究职责,履行档案事业发展职能。
馆藏简介
至2004年底,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有纸质档案709个全宗、752556卷又771卷,案卷排列长度为15056米;另有录音录像档案881盘,照片档案28164张,历史资料(包括报纸、期刊和图书)63975册。
这些档案和资料,多角度、全方位地记载了
重庆市地区自1725年(
雍正三年)以来特别是重庆建市以后各个时期的真实面貌,清楚地揭示了重庆历史的发展轨迹,全面地反映了重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历程。特别是抗战时期重庆作为"陪都"所形成的、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档案的40余万卷"陪都档案",更是馆藏的精品和重点,它们不仅清楚地反映了"抗战时期"重庆自省辖市至院辖市再到"陪都"的发展历程以及重庆城市功能的发展变迁和市区范围的拓展,而且反映了以重庆为中心的中华民族各界各阶层人民团结一致、共同抗击日本
法西斯主义直至最后胜利的恢弘历史,其中许多具有全国意义的重大事件和活动,如沿海地区工厂、机关、学校、文化团体不畏艰险、辗转内迁并于
重庆市地区发展、壮大的史实;日机疯狂轰炸重庆及其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以及重庆人民反轰炸、反空袭的史实;抗战时期中国社会急剧变迁,社会组织、社会活动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史实;抗战时期重庆日益增多和扩大的对外交往交流史实;抗战时期以重庆兵器工人为主的工人阶级不畏自然与人为的艰辛,坚持生产、支撑抗战的史实等等,都在档案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记载和反映。除此之外,重庆市档案馆还藏有一批珍贵的革命历史档案以及刘伯承、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党的三代领导人在重庆活动的档案及照片,并保藏有大量的印章、徽章、钱币和邮票等实物档案。这些档案,不仅备受海内外社会各界特别是历史学界的关注,吸引着全国各地(包括港台地区)以及
美国、
英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澳大利亚的大批学者;而且也是对广大市民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教育的鲜活教材。
历史沿革
40余年来,重庆市档案局、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先后向社会开放了521全宗的56万余卷档案,为社会各界的编史修志、工作查考、宣传教育、学术研究、决策询、经济建设以及公民的寻根问祖等,提供了大量可靠而翔实的凭证,为
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
重庆市档案馆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在库房管理、档案保护技术和档案史料编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开出版了《白色恐怖下的新华日报》、《抗战后方冶金工业史料》、《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法规》、《四联总处史料》、《中国近代兵器工业史料》、《卢作孚书信集》等10种大型史料汇编近800万字,撰写并公开出版学术专著8部约200万字,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近100万字,共获得国家、省部和省级部门科研成果奖近50项,其中,1993年研制完成的"DA91-多效
杀虫脒灵"荣获国家档案局1994年度科技进步
二等奖和199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
三等奖,
重庆市档案馆也因此在全国档案界和学术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此基础上,更于2003年建立了"重庆市档案馆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创办了专门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的《重庆档案信息拾萃》,积极主动地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得到了市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广泛赞扬和好评。
重庆市档案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档案馆),为市政府直属局级机构。
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于2018年10月23日正式划归市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对外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转为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接收、收集、整理、开放鉴定、抢救保护和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和有关
重庆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二、收集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征集对重庆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
三、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负责全市档案目录中心工作,构建全市档案信息网络。
四、履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的服务职能,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重庆市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宣传活动。
五、组织开展档案抢救、保护等科研工作,开展档案
信息技术研究。
六、收集、保存、使用全市档案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及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其他省级档案馆异地容灾备份工作。
七、组织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交流。
八、组织制定市档案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开展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市档案馆日常工作,催办督办馆务会和馆领导决策事项;承办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外事工作;负责统计、安全保卫、值班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公务接待以及档案馆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00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市档案馆的党群工作;负责市档案馆人事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任免、调配录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市档案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25
三、档案收集整理处。负责接收属于市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负责档案征集工作;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工作,负责进馆政府公开信息检索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馆藏保管期满档案的鉴定、整理和销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35
四、档案管理处。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好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负责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档案中心日常工作;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服务,完成档案利用统计分析及效果反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866
五、开放鉴定处。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编制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规划,制定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相关制度;对已到开放期限的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进行开放鉴定,编制开放档案、延期开放档案及涉密档案文件级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延期开放档案目录依法报相关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审批;负责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62
六、保护技术处。贯彻国家档案库房管理和标准规范,制定市档案馆档案库房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馆藏档案的技术保护,受损档案的抢救与修复,开展纸张性能研究与仿真复制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和新进馆档案的消毒、
杀虫脒处理和防火、防霉等“八防”监测与处理,开展虫害培育与防治研究工作;负责档案馆防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火灾灭火系统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维护及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76
七、档案编研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档案资料,撰写资政信息,提供资政报告;负责档案资源的研究、开发、编辑、编译与出版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各种形式公布、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负责档案陈列展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作;组织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86
八、档案
信息技术处。负责市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负责市级立档单位电子档案数据检测、接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市档案馆数据灾备中心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维、安全工作;负责重庆档案信息网及新媒体建设及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035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