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秋,受中共北方区委派遣,王德三到
陕北地区建立党组织,是陕北地区共产党组织的创建者和重要领导人之一。
1927年2月,时任
黄埔军校政治教官的王德三受党指派回到
云南省工作,历任中共云南省特委、临委、
省委书记,是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27年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革命处于低潮。王德三根据云南地方军阀的实际状况,继续领导人民开展坚决的革命斗争。按照党的八七会议精神,1927年底,中共云南省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铁路沿线,在
蒙自市、
个旧市厂矿和滇南农村继续坚持斗争,开展了深入工农的艰苦工作。
1930年1月,王德三当选为中共云南第一届省委书记。在白色恐怖和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他领导
云南省各级党组织和各族人民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他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认真总结党在民族地区工作的经验教训,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启发少数民族兄弟的阶级觉悟。他针对滇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主持制定了《少数民族问题大纲》,这是中国共产党在云南少数民族工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11月,因叛徒出卖,王德三不幸被捕。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不为所动,写下了感人至深的万言《遗书》。《遗书》中他这样对父亲说,“儿非病死短命,是被人压迫去成仁就义。”“如果要偷生苟活,那就要做出些无廉耻的事情,那时你儿子又有什么脸在人世上?”“儿现时只有拿定主张,把身子献给人类了!”12月31日,王德三在
昆明市英勇就义,年仅3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