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福
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
王洪福,
淮安市
“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王洪福作为欣盛公司、宏瑞公司在淮安仓库的负责人之一,明知公司从事侵权盗版图书销售活动,安排员工对图书予以储存、分类、打包、快递寄送,期间仓库共购进侵权盗版图书334532册。
2020年11月27日下午,
江苏省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由作家
郑渊洁
实名举报的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洪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参考资料
郑渊洁实名举报的侵犯著作权案宣判:为首者判四年罚三百万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澎湃新闻.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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