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文属于满洲上三旗(由皇帝直辖的
镶黄旗、正白旗、
正黄旗)之一的正白旗包衣。1720年代担任刑部笔帖式及
杭州市织造笔帖式,工作为负责翻译汉、满章奏与文书抄写。1727年,他曾联同杭州织造
曹頫(
曹雪芹父亲)、
苏州市织造乌林人麻色向驿站索贿(内开曹颇收过银三百六十七两二钱,德文收过银五百十八两三钱二分,麻色收过银五百零四两二钱)遭到革退并“枷号两个月,鞭责一百,发遣乌喇,充当打牲壮丁。”此事件,也让曹雪芹的家产全数被抄。
之后,德文重新复职,并历任至浙江粮道,1755年,他升任福进分巡
台湾道,并实际管辖台湾全境的军务与政事。1758年,他再因为任职台湾道期间贪污,被朝廷论罪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