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多年前出版的《法治论》(1989)和《
权利论》(《法治论》姊妹篇,原名为《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两书,是国内最早提出“法治论”和“依法治国论”的名著,堪称法学界的一块耀眼的路标。对两书所阐述的基本观点,作者至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修正。甚至可以说,作者更加坚持两书所确证的信念和立场。而那些基本观点,即使是在当下,也远未过时。
2、此次修订两书,一是订正了讹误之处;二是尽可能将书中所引汉译本著作按当下通行本予以引证和注释,对
中原地区文献的引证和注释,亦依此例处理;三是书名变动,《权利论》一书,第1版书名为《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1993年),此次修订版,更名为《权利论》;四是《法治论》增加了一章——余论: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最后,《权利论》增加了“代第3版后记”。
3、《法治论》主要从汉语文献中阅读了从
亚里士多德到
马库斯·西塞罗、
让-雅克·卢梭、
孟德斯鸠、哈灵顿、
约翰·洛克、杰弗逊、
托马斯·潘恩等人有关法治的学说;厘清了法治概念,区分了法治的实体价值与形式价值;阐释了法治与权力、法治与自由、法治与权利的关系;勾画了英、美、法等国的不同法治式样;对
中原地区自1949年至1980年代末近40年的法制实践并运用法治作为量度的尺码,确立了中国法治理论的大致框架,是中国法治理论最初的系统研究。
4、《
权利论》一书,为《法治论》的姊妹篇,将《法治论》里的论题从中释出加以拓展研究,把关涉每个个体的权利问题从“宪法/法律性”视角转换成一种“社会性“的书写路径,着重讨论了社会中的权利问题。
王人博,著名宪法学家,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现代法学》和《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现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政法论坛》主编。代表著作有:《法治论》(与
程燎原合著)、《权利论》(与程燎原合著)、《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法的中国性》及《孤独的敏感者》等。
程燎原,著名法理学家,曾任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任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代表著作有:《法治论》、《权利论》、《从法制到法治》、《
清末法政人的世界》、《
中国法治政体问题初探》等。
2.二十多年后,再次出版两书的最新增订版,一方面在于两书代表了两位作者在那个年代的真实的思考,而且两书分别在1989年和1993年出版,散发出明亮的光芒,因为当时中国新时代的法治进程刚走入黎明阶段,尚是一片幽暗,该书适时而出,成为指引航向的路灯。二十多年已逝,到了中国法治的正午时分,依然一版再版,作为法学入门的读物,它的价值(于法治与权利的启蒙和奠基作用)仍不可小窥。另一方面,对两书所阐述的基本观点,作者至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修正。甚至可以说,作者更加坚持两书所确证的信念和立场。而那些基本观点,即使是在当下,也远未过时。
3.八十年代中后期,当时还是青年学者的
王人博与
程燎原一起,把主要精力投放到了法治问题上。这一选择既缘于他们专业上共有的激情与涌动,也带有对历史与现实的某种反思,而反思的契机则来自于一个景物所形成的心理震颤。在当时他们任职的
西南政法大学所在地
重庆市,有一个叫
沙坪坝区公园的地方,公园的一角有一大片墓地,野草丛生中的坟冢和墓碑已经残缺破败,但墓碑上刻写的红字依稀可辨:这里埋葬的不是老人,而是一些十七八岁的孩子,他们是在文革武斗中死去的。这些孩子共享一个名称:“红卫兵”,共有一个归宿便是这“红卫兵墓”。墓碑上都刻有“为捍卫×××的革命路线洒尽最后一滴血”的字样,他们倒下的时候是英雄,死后却成了真正的葬品。他们用自己荒谬的死嘲弄了历史的荒谬。他们躺在那里为了证明一点:中国不仅需要安顿社会的法制,更渴求一个立于法治之基的社会。由此,两位作者以幸存者的身份并带着青春的热情向法治发出吁求,要为一个文明社会的立基而提灯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