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扬琳
中国内地女歌手
胡扬琳(Hu Yanglin)是一位女性歌手,出生于安徽,毕业于北京现代音乐学院。与同样出生于安徽的歌手桂莹莹有所区别。桂莹莹是一位中国内地女歌手,于2013年签约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发行了首张专辑《香水有毒》。还在公益活动中积极参与,如2015年端午节期间亲自为敬老院制作粽子并送上祝福。她在2014年发行了单曲《最后一夜爱你》和2015年发行了单曲《喜气洋洋》。她的歌曲《香水有毒》因被选为2017年电影《羞羞的铁拳》插曲而再次受到广泛关注。值得一提的是,维基百科中的桂莹莹词条已被重定向至胡扬琳的词条。胡扬琳于2020年3月10日发行了合唱单曲《闺蜜》。
个人经历
演艺经历
2013年胡杨琳签约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于7月份推出首支出道单曲《火了爱》;同年8月1日胡杨琳发行首张专辑《香水有毒》,收录10首歌曲;同年与男歌手祁隆合唱歌曲《永远在一起》,这也是其首次与别人合作歌曲。
2014年2月参加中国民间春节联欢晚会;4月份发行单曲《爱情来了》;12月份发行单曲《最后一夜爱你》;同月参加莫斯科留布力诺华人市场联谊会,演唱《最初的最美》。
2015年2月份再次参加中国民间春节联欢晚会并演唱单曲《喜气洋洋》。
2017年,《香水有毒》被选为电影《羞羞的铁拳》的插曲,使得这首歌曲再次流行起来。
2018年4月,胡扬琳发行了新歌《从没忘记爱过你》,继续以其独特的音乐风格吸引听众。
演出经历
2010年世界职业跆拳道联盟中国总部创立6周年庆典
2010年参加河北广播电视台“消防之夜”电视文艺晚会演出
2010年4月受邀参加“广州市有爱-共筑玉树市新家园”大型慈善募捐活动
2010廊坊大学城演出
2010年新加坡达城慈善演出
2010年朝阳区音乐节
文化部“海峡两岸中国根”大型文艺晚会
赴安徽参加“凤阳花鼓文化旅游节”
中国中央宣传部组织的大型歌会《唱响中国》演唱会—安徽滁州站
2011年10月22日参与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倒计时两周年晚会
2011年第八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际宝石节开幕式特约歌手
2011年青岛国际啤酒节闭幕式特邀歌手
2011年第二届华语电影论坛开幕式特邀歌手
2012年朝阳音乐节
2013年中原地区妇女基金慈善晚会
德州万达之夜
2014.1.12哈尔滨市《冰城群星演唱会》
获奖经历
“全国电视新人大赛,安徽赛区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歌手大赛 一等奖
2009年8月中国音乐家协会第三届“成才之路”全国歌唱比赛通俗唱法银奖
天津广播电视台歌手选拔大赛通俗组第一名
参加安徽省第十届艺术节声乐比赛(通俗组)获一等奖
人物争议
重名雷剧
2013年9月日宁海大观文化园官博图文并茂,宣传胡杨林于9月14日到该地演出,并公布了售票热线,9月7日,胡杨林通过新浪微博获知此事,立即发声明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和任何单位进行接洽去此地演出。随后,胡杨林又发微博,表示主办方如此明目张胆盗用她的名字和肖像并将该条微博送达宁波公安及宁波晚报知晓。
7日中午,宁海大观文化园发微博道歉,称由于大观剧院管理层作过调整,导致宣传上有误,透露出席演出活动的为太格印象新人“胡扬琳”,而非胡杨林,并更换了宣传海报。
这一解释显然没有让胡杨林满意,她再次发微博斥责“太格印象利用他人知名度做不正当的恶性商业竞争,对方却公然担当共犯”,并表示已经请律师进行搜集取证。
而太格印象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称,由于已和歌手胡杨林解约多年,太格印象决定收回《香水有毒》《最初的最美》等31首歌曲的演唱权,并将《香水有毒》等歌曲授权新签约歌手胡扬琳(本名桂莹莹)演唱。
侵权纠纷案
2015年7月8日凭借歌曲《香水有毒》走红的歌手胡杨林将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旗下艺人桂莹莹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13万余元。
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时,胡杨琳和桂莹莹都没有到庭,由代理人出庭应诉。在答辩中,两位代理人就“胡杨林”和“胡扬琳”是否具有混淆性而激烈辩论。庭后,胡杨林的代理律师介绍,对方将“胡扬琳”注册为表演类的商标之时,胡杨林本人不知情,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现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但是这个商标的使用,不能影响别人的在先权利。该案暂未宣判。
人物评价
胡扬琳被誉为“都市言情歌后”和“香水皇后”,她的音乐和舞台表现力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她的勤奋和努力也得到了业内的肯定,被新浪娱乐评价为“拼命三娘”。
人物作品
演唱单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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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个人经历
演艺经历
演出经历
获奖经历
人物争议
重名雷剧
侵权纠纷案
人物评价
人物作品
演唱单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