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宗智,男,
法学博士,曾任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现任
四川大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和法学研究所所长。他还兼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博导、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导和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龙宗智于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又在该校攻读硕士和
博士研究生。他曾任大军区检察院
大校副检察长,1998年末加入四川大学工作。2002年至2006年,他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一职,任职一届后辞去行政职务专事法学研究。此外,他还是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02年至2006年任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任职一届后辞去行政职务专事法学研究。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龙宗智主要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的研究。在80年代后半期着手诉讼
文化研究,将
价值论引入刑诉法研究领域。90年代初创立了
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和线型结构即“两重结构”理论。90年代后半期探讨司法合理性问题,提出了司法改革与司法操作中的“相对合理主义”。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论文。至2008年1月,在《
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三种刊物上发表个人独著论文十五篇,其余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九十余篇,出版著作十余部(含合著)。
龙宗智的个人成果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教育部社科成果
二等奖一次,司法部法学科研成果
一等奖一次、省政府二等奖二次,吴玉章社科成果
优秀奖一次,
中国法学会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他的
博士论文《
刑事庭审制度研究》曾获教育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龙宗智兼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博导,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导,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他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邀专家咨询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专家咨询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学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央联系的“国家级专家”。此外,他还是
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五院四系诉讼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龙宗智教授在“
衢州市人文大讲堂”上的讲座《强化证据意识,善用证据规则——两院三部关于刑事证据的两个规定解读》深受欢迎,吸引了来自不同行业的听众。他在讲座中详细解读了“两个规定”的背景、内容、意义及其局限性,并强调了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龙教授的讲座不仅提高了听众对
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认识,也增强了他们对
中原地区法制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