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地处“
四川省”
成都市,位于成都市
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内。学院最早成立于1906年,现拥有2个“985”工程建设平台和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在全国法律专业院校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大学简介
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
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
中国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1960年,原四川大学成为国家首批
重点大学,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
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现已发展为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的教育部直属的
副部级大学,“985工程”和“211工程”、“珠峰计划”、“卓越计划”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全国重点的
综合性大学,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历史沿革
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她创始于1903年,初称“课吏馆”,又称仕学馆。1905年
四川省总督
锡良在原仕学馆的基础上创办四川法政学堂。1912年四川法政学堂发展成为四川法政学校,1914年更名为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7年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连同四川公立外国语专门学校、四川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四川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四川公立国学专门学校五大专门学校组建成为公立
四川大学,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即成为公立四川大学的法政学院。1931年公立四川大学、
国立成都大学和国立成都师范大学三校合并组建国立四川大学。1933年国立四川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包括法律系、政治系和经济系。其间法学院学生包括当时司法行政部为专门培训法官而委托筹办的司法组在内,共达一千人。此时的法律系拥有一大批留学
日本和欧美的教授,如刑法的谢盛堂、赵念非;民商法的袭千昌、朱显祯、胡元义、
宁柏青;宪法行政法的胡恭先;
国际法的刘世传;
土地法的余群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龙守荣;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杨兰等,并在原有的法律课程基础上增设了亲属法、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公司法、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土地法等新课程,出版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法学论著。
新中国成立之初,
四川大学法律系的学生被分别派往司法部门参加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1952年下半年院系调整,经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和文教部决定,四川大学法律系、政治系连同
重庆大学、
云南大学、
贵州大学等校的法律系和政治系并入西南革命大学总校,组建为革命大学一部政法系,1953年成立
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自身的法学教育因之中断。
198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四川大学任命郭炳和、秦大雕、赵炳寿组成四川大学法律系恢复建系筹备组。1984年
四川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同年开始重招本科生。1985年由国家教委批准设立
刑法学专业硕士点,开始招收刑法硕士研究生。1994年四川大学和
成都科学技术大学两校合并,成立四川联合大学,同时法学院恢复建院,下设法律系和哲学系。1998年底,国家教育部决定将四川联合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这一名称又重新恢复。法学院现任院党委书记为
古立峰、院长
唐磊、副院长李平、
里赞。
师资力量
四川大学法学院现下设法律系与人口研究所。根据教学需要,设有法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
国际法教研室。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有
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人口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诉讼法学博士点。学院现有教授24人,副教授26人,硕士生导师27人,博士生导师17人。截至2014年,法学院既有全国著名的刑事侦查学
周应德教授等老专家,又有一批青年学者如
左卫民教授、
龙宗智教授、
唐磊教授、
王建平教授、
杨遂全教授、
向朝阳教授、
里赞教授、李平教授、金明教授、周伟教授、
汪太贤教授、
程燎原教授、
魏东教授、
徐继敏教授、
喻中教授、王建军教授。
2010年,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初评,川大法学院通过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11年教育部法学委指导委员会最后通过,现可在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
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民商法学八个二级学科开招博士研究生。
办学特色
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
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科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本科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处理
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本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在教学上,除教育部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三十余门的选修课,从2001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并充分利用
四川大学作为
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指导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视野;聘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精深法学专业知识的司法干部为学院兼职教授,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组织和开展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教学业绩
法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56人,自1983年法律系恢复以来,法学院共培养本科毕业生5800余人,专科毕业生1000余人,其中,考上硕士生1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政府工作、法学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占90%以上。从1994年起开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迄今已有1300余人结业。此外,还长期为司法机关的在职干部进行再教育培训。从2001年开始,开展网络远程教育。
教育科研
在科研方面,2001年以来,学院老师承担了40项国家、省级和学校的科研课题(含横向课题),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著作60余部。
研究生教育
民商法学
民商法教研室现有教师1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6人。承担本科生课程《民法学》、《婚姻继承法学》、《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物权法》、《人身权法》、《证券法》、《民事案例研究》,研究生课程《民商法总论》、《比较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法》等。承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证券交易中的民事责任研究》、教育部优秀年青教师基金《上市公司比较研究》、中欧高教合作项目《中欧劳动者流动及配套法规研究》、
四川省社科项目《
市场经济与公证立法》、横向课题《房地产新型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合同资源管理论》、《西部开发过程中的城郊房地产市场化法律机制研究》、《房地产共有权设定与登记法律问题研究》等课题9项。
本专业的各位导师已经出版《民法法典化研究》、《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TRIPS协定与我国知识产权法的衔接研究》、《证券市场风险法律机制》、《合同法实施中的陷进与风险防范》、《
中国之路与中国民法典》、《新婚姻家庭典型判解研究》、《中国人口法律制度研究》、《
比较民商法学》、《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新婚姻家庭法(专家丛书)》等学术著作18部,以及《商法》(高等院校二十一世纪法律专业统编系列教材)、《合同法教程》、《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教材13部。并已经发表论文252篇,学术刊物发表196篇,在学术会议发表38篇;获省部级奖共4项,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2项,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2项以及获其他科研奖5项。
诉讼法学
诉讼法教研室现有教师1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级4人、讲师1人。承担本科生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研究生课程《中国刑事诉讼》、《中国民事诉讼》、《证据学》、《外国刑事诉讼》、《
司法鉴定学》等。近年主持了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7项,与美国福特基金会、亚洲基金会、北美基督教联合董事会亚洲高教基金、香港法律教育基金等中外合作项目10余项,近五年取得科研经费近200万元。出版著作、教材近30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共17项。在学术交流方面,本教研室教师到
耶鲁大学法学院、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
长崎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和研究所进行了学术交流关系,定期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其中包括十余名富布莱特教授。在此基础上还引进了外籍教师为该院师生开设美国刑事诉讼、美国
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法学专业课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暨
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现有教师4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承担本科生课程《宪法》、《行政法》、《立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案例研究》,研究生《宪法专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立法法研究》、《西方宪政思想研究》、《外国宪法研究》、《外国行政法研究》、《人权法研究》、《廉政法研究》、《人大代表制度研究》等。在科学研究方面,本教研室教师近年主持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十五规划项目等省部级课题4项和国际合作项目4项,获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2等奖及省部级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奖3项,出版著作、教材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本教研室教师指导的学生中,有2名获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人权法硕士项目全奖、1名获美国
坦普尔大学法学院硕士全奖,8名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
在法律实践方面,本教研室教师代理了身高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生命歧视(同命不同价)等多起宪法平等权和反歧视诉讼案件,在国内外法律理论与司法实务界产生了重大的学术、法律与社会影响。身高歧视、乙肝歧视促进了2004年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完善。
在对外合作方面,本教研室教师到
耶鲁大学法学院、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美国外交学术委员会、芬兰Turky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等学术演讲并到德国马克斯普兰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访问研究,定期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
法学理论
法理学教研室现有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承担本科生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比较法概论》、《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法律逻辑》,研究生课程《法律思想研究》、《法理学问题研究》、《法学前沿问题研究》、《法律史专题》、《法社会学专题研究》等。在学术研究和交流方面,本教研室教师近年主持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获省部级奖励3项,出版著作教材6部,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与
隆德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京都大学、
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台湾
东吴大学法学院、
爱丁堡大学建立了学术联系,先后有5人前往学术访问。
刑法学教研室现有教师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承担本科生课程《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等,研究生课程《
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分论》、《外国刑法》、《经济刑法》、《国际刑法》、《刑事政策研究》、《中国刑法史》等。近年来本教研室教师近年主持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课题《刑法解释原理与实证问题研究》、教育部社科规划课题《当下中国刑法解释论问题研究》、
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研究》、
四川省重点委托课题《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犯罪问题研究》、四川省哲社科项目《犯罪防控对策体系研究》、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高新技术领域的犯罪问题研究》、校级青年项目《社区矫正的分析》等,出版著作教材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
学术交流
法学院重视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
美国华盛顿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
圣路易斯大学及
日本、
俄罗斯的大学建立了长期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外国专家来院讲学、访问和接待外籍学生来院实习,并多次组织区域性学术会议和开展合作研究。曾先后派出教师十多人次到美国、
德国、
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进行考察、访问、讲学和留学。法学院教师加入
中国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
四川省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担任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干事等职的二十余人,经常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大型国际会议,提交一大批有创见的会议论文。在基础建设方面法学院现有
计算机检索系统和法律法规光盘,拥有音像、指纹、分析和司法鉴定等先进设备,为该院的教学科研服务。
发展前景
展望未来,法学院将继承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学院优势,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致力于
社会主义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全面塑造。法学院还将继续加强科研工作,增加科研投入,开创科研新局面,提高整体学术水平。同时,为适应培养复合型跨世纪人才的需要,创造条件和司法机关联合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开辟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的新途径,把四川大学法学院办成
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拥有多专业层次的高水平的法学高等教育园地和复合型、研究型与应用型相结合的法律人才的
院庆仪式
2014年11月1日上午十点,四川大学法学院恢复招生三十周年院庆庆典在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水上报告厅隆重举行。追溯光辉历程,展示校友风采,弘扬大学之道,彰显学术精神,畅叙师生情谊,共谋学院发展。
四川大学副校长
魏于全院士出席庆典;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高晋康教授出席庆典;四川大学法学院校友、四川大学法学院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在读学生代表400余人参加了庆典。
全国资深杰出法学家、法学院的元老之一、93岁高龄的老教授
周应德先生、法学院恢复招生时的首任法律系党总支书记、法学院元老之一的秦大雕先生、首任法律系的副系主任、首任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元老之一的老教授赵炳寿先生分别上台致辞,代表老教师回顾法学院恢复招生时的艰辛历程。
四川大学985平台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
龙宗智教授代表学院教师发言,四川大学2013-2014年度优秀教师
李侠代表学院青年教师发言。表达了教师们将继续在教学科研的第一线努力奋斗,积极投身于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努力做出新的贡献。
在庆典上,北京校友会专程派出10位校友代表回到母校,为学院送上了一份载满感恩之情的礼物——长卷一副。经过短暂、紧张而有效的筹备,庆典上宣布了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正式成立。
通过隆重而简朴的庆典,进一步梳理总结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恢复招生以来三十年的教育历程,凝聚了全院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力量。
四川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充分利用四川大学的综合性跨学科平台,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目标,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法学院。